班级管理中的民主与共和(4)

  • 日期:2011-11-09 11:19
  • 来源: 学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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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管理的过程中,虽然教师具有一定的公权。虽然学生没有对教师的首领选择权。但从教师的角度来看,滥用特权也是会有有害的一面的。学生有时会用抵触的情绪和行为来对待教师的责骂或体罚,其结果很有可能造成矛盾冲突的激化,甚至增加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无形之中降低了教师的生活质量。学校当初招生时可以选择学生。但当教学活动已经开始,学生无法选择教师时,教师也无法选择学生。就如切·格瓦拉所说“事实上,他们全都是牺牲品:应征的士兵必须忍受他们的教官的愤怒,而后者也必须忍受他的学生的懒散。”于是在一种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没有选择权的关系中,双方都必须忍受现状,都有可能成为矛盾和冲突的牺牲品。

虽然在具体的班级管理中教师掌握公权的地位无法改变,但教师可以出于改善的目的对手中的权利加以自我约束,使之不转变为伤害学生的特权。一方面,教师可以确定一种固定的处理师生关系的规则。这一规则应尽量使教师与学生的利益都能得到维护。教师可以将“多鼓励多说服学生,多从学生利益和个性发展的角度因材施教”作为自己处理师生关系的行为准则,而少采用单一化的管理措施,少说一些类似“别人怎么都能做到,就你做不到”这样的带否定意味的话。当教师也按照固定的行为规则处理师生关系时,才更有利于要求学生遵守规则纪律,最终以管理上的“法治”代替“人治”。而“法治”是民主化管理的保障。另一方面,教师除了多照顾到学生的利益,多以学生利益为考虑的出发点外,应在某些范围内尽可能增强学生的选择意识,并尽可能给学生以选择权。例如在教师的布置,黑板报的设计,活动时的分组等方面。至于在班干部的选任问题上,除了采用民主竞选的形式外,更应该在选举前以讨论或其他的方式使学生认识到“为何要进行民主选举”。在选举的过程中,出于尊重学生选择的目的,应尽量少干涉选举的结果。而实际上在班级管理中常会有“班委会成员由投票形式选出,而具体职务却由班主任决定”的现象。尊重他人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尊重他人的选择,因为有选择才有自由。而班级民主化管理的过程也包含着对真正的自由的追求。

这样,在班级管理过程中,教师虽然不能改变与学生之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地位差异,却可以减少由此产生的矛盾与冲突,使自己和学生都能尽量避免受到矛盾与冲突的伤害。虽然在教师与学生间不一定能真正实现平等与民主,却可以通过法制与共和获得生活状况上的共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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