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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联系观点与发展观点的教育

  • 日期:2009-07-21 08:58
  • 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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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教学的任务不限于让学生学习和掌握教材中所规定的“双基”,还要通过对物质自身辩证法的理解,使他们在头脑中逐渐树立起一切事物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处于不断运动、发展的观点,学会用联系、发展的观点去认识客观事物、指导学习和处理面临的问题。联系就是指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以及事物、现象、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转化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化学中处处可见,只要有意注意这种观点的教育就会取得一定的效果。如通过物质分类知识的教学,可以向学生揭示各类物质间的直接联系、间接联系以及彼此间的转化关系。
     又如,在讲授每一个具体的化学反应时,注意从质与量的两个方面揭示反应物与生成物、反应物之间、生成物之间、化学反应与反应条件之间、化学反应与化学现象之间、物质与能量之间存在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关系。通过多种多样化学反应知识的学习使学生树立物质联系的普遍性和多样性的观点是不困难的。物质不仅通过与其它物质相互联系而存在,而且通过相互联系而运动、变化和发展。化学变化是物质内在本质联系的外在表现形态,离开了物质的内在的、本质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就无法说明物质的化学运动、变化和发展,更无法了解物质发生化学运动和发展的实质。
     因此,在进行物质相互联系观点教育的同时,也要向学生进行物质运动、变化和发展观点的教育。物质的内在联系决定于物质的内部组成与结构。物质具有的内部组成与结构(内因),决定其质量及运动、变化形式。物质的内因是物质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根据,它决定物质的性质,决定物质可能发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使物质发生变化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没有一定条件(外因)物质的这种转化是不可能实现的。可见,通过对化学反应的分析,有助于学生树立如下的观点,即物质的内部矛盾(内因)是物质运动、发展的动力和根本原因,外因是物质发生运动、变化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学习中切不可忽视化学反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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