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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革命的性质

  • 日期:2009-09-24 08:03
  • 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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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革命就其性质来说,是彻底更新已有化学理论、极大推动化学各个领域发展的重大变革,具有着特定的内涵。因此不能随意地扩大化学革命的界限范围,例如1979年诺贝尔奖获得者A·萨拉姆甚至把化肥和杀虫剂的应用也视为化学革命,①就不免有失牵强。此外,将化学分支理论(即非化学主导理论)的转折性建构也视为化学革命的事例就更是屡见不鲜。例如一些化学哲学家常把门捷列夫发现元素周期律和维勒合成尿素都视为“化学革命”,也是不妥的。因为化学主导理论和分支理论在化学发展中占有不同的地位,具有不同的作用。非主导理论的转折性建构的发生也只能使化学认识局部深化,还不能对于整个化学发展产生革命性的影响。元素周期律虽然在无机化学的系统化以及确定新元素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作用,然而它毕竟还未能动摇和改变以原子论为基础的化学主导理论的地位,还够不上是一次化学革命。此外,仅局限于有机化学变革的尿素合成也如此,还不是化学总体的变革,也不能认为是整个化学的一次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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