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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教学评价的依据

  • 日期:2009-07-25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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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规定的教学目的要求是进行成绩评定的标准《全日制中学化学教学大纲》指出:“要根据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各章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全面地正确地评价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能力的程度。”①为此,对于化学教学中的各类考试,不论是从定量的角度、定性的角度,还是两者结合的角度来描述成绩或能力的评定,都要以教学大纲和教材所规定的、相应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作为评价的标准。
     2.要有真实、可信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的依据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可信性和可靠性从定量上代表了学生学习质量和水平的真实性、可靠性。因为,卷面成绩越真实、可信,通过成绩的评定从定量上评价教学质量水平就会越准确、越科学、越符合客观要求。
     3.平时的考评和期终考评组成系统的教学评价体系随着现代教育测量的评价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成绩的评定和解释要符合系统论思想,从学期开始到结束的一个过程,就应预先订好各个阶段评定成绩的要求,以及整个系统评定的设想,然后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把单元考评和期终考评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就是要把诊断性考试、形成性考试和终结性考试结合起来,才能从成绩评定中看到学生学习质量的变化情况,从而考察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
     4.教与学相结合进行全面评价过去的成绩评定往往偏重于给学生一个分数当做给家庭报告的成绩单的内容,没有充分发挥教学评价作为教学信息反馈对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作用。今后,要结合平时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兴趣和爱好等的观察、调查资料,以及教师备课、施教的情况与考试成绩一起进行综合、全面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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