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刘程程、白少江、张斌、白晋峰及何世明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0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依法逮捕。
最高领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
在昨日的公开宣判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程程、白少江、张斌、白晋峰、何世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相关条款判决如下:
被告人刘程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被告人白少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被告人张斌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被告人白晋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被告人何世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同时,追缴被告人刘程程、白少江、张斌、白晋峰、张斌、何世明违法所得 1478000元发还被害人(含在案款 1428679元)。
不可轻信机动名额及特批招生指标
在宣判结束后,法官特别提示:考生家长在高招期间应多了解国家关于高招的政策和要求,不要相信任何人没有根据的瞎侃,对诸如受某高校委托来进行招生工作的,专招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等等的情况,要多提出个为什么。如果发现了疑问,马上报案,立即揭露。
同时法官提醒考生和家长,要坚信高考制度的权威性,相信高考录取的规则,高校招生绝不可能有中介机构及代理人,不可轻信机动名额及特批招生指标。要加强防范意识,擦亮眼睛,摆正心态,摒弃侥幸心理。只有这样,才能不给招生骗子可乘之机。
文/图本报记者陈奋翔程辉
推荐内容
教育新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