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溺水事故频发 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被指祸首

  • 日期:2011-10-14 09:08
  • 来源: 父母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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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骄阳酷暑之下,游泳成为不少群众消暑的首选。然而,因游泳溺亡的事故每年在各地都有发生。分析各地的溺亡事故不难发现,此类事故多发生在江河湖泊等“禁止游泳”的水域。

  为何人们视“禁令”为无物?为何有关部门难禁止?除安全意识欠缺外,正规游泳场所太少、太贵,社会公共资源的匮乏、不平衡成为溺亡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

  青少年暑期溺亡事故时有发生浙江警方统计称多为农民工子女 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被指溺水悲剧“祸首”

  ● 浙江省公安厅110指挥中心数据显示,今年5月以来,平均每两天就有一人溺水死亡。其中,中小学生和幼儿占67.5%;外省流动人口占57.5%

  ● 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是农村孩子和农民工子弟频发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每年入夏以后,各地相关部门都会就游泳安全问题发布相关预警。然而,年复一年,青少年溺水身亡的悲剧仍在各地上演。

  来自浙江省疾控中心的伤害流行病学研究报告指出,在青少年伤害死亡原因中,溺水占41.73%,居第一位,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

  青少年溺水事故为何频发?有专家认为,学生暑期安全问题还存在疏于管理和脱节的现象,其中,农民工子女和农村孩子的暑期安全问题最为突出,折射出社会公共服务不平衡的深层原因。

  青少年暑期溺水事故多发

  小海,12岁,今年放暑假后从江西老家来到杭州萧山,与在萧山打工的父母一起过暑假。

  7月17日,父亲黄力平上班前叮嘱小海:“不要到河边去玩,乖乖呆在家里。”傍晚5点,老黄接到房东的电话:“你快点回来,孩子在水塘玩,出事了……”

  扔掉手上的水泥桶,老黄发疯似地往村口的河边跑过去。赶到时,被打捞上来的小海已经没有了呼吸。

  进入7月以来,这样的悲剧在杭州已发生了13起。而从浙江全省来看,青少年溺亡的数字更加庞大。今年入夏以来,宁波市就已发生20余起溺水事件,死亡17人;绍兴市有19人溺水身亡,死者多为外地青少年,最小的只有4岁。

  浙江省公安厅110指挥中心数据显示,今年5月以来,平均每两天就有一人溺水死亡。从溺水死亡人员的年龄来看,以中小学生和幼儿居多,占死亡总人数的67.5%。外省流动人口有23人,占57.5%。

  浙江警方表示,夏季溺水人群主要是青少年,这其中,又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居多。许多“小候鸟”从外地赶来和父母团聚,但因为父母工作较忙,没时间照看,导致悲剧发生。

  “在溺水事故中,外地农民工子女多于本地学童;农村孩子多于城里孩子。”浙江省教育厅有关人士分析说,青少年溺亡事故多发与放假有关,暑期长假学生都离开学校,没有了学校的管束与老师的监督,一些学生开始放任自己;而与此同时,有的家长没有时间照顾孩子,许多孩子在酷暑下就去江河湖泊避暑游泳,结果发生事故。

  农民工子女安全教育存忧

  在杭州打工的河南人杨志成有两个儿子,和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一样,一到暑假,两个孩子就从老家来到杭州,与父母团聚。

  “每年一到暑假,附近工友的孩子加起来不下20个,大家多数租住在城郊的出租房内,活动空间狭小,孩子又好动,只能往外跑。”老杨说,大人都忙着工作,也没时间照顾孩子。“工厂的作息时间固定得太死,而且难得有周末休息时间,与孩子在一起的时间也就局限在晚上。如果加班的话,等我们回去时,孩子都已经睡着了。第二天孩子醒来时,我们都已经上班了。”

  老杨告诉记者,他们平时也会对孩子进行一些安全教育,经常会跟孩子讲过马路要看车,绝对不能到河边玩。但说归说,家长也没时间紧跟着孩子。“小孩要读书,还有老人要养,暑假一结束就等着用钱,工作不能停下来,照看孩子的时间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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