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教材售价未经核定学生有权拒绝订购

  • 日期:2009-09-08 11:24
  • 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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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伊始,学生们陆续回校开始新学期。昨日(9月7日,下同),佛山物价局公布了关于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中小学生教材零售价必须经过物价部门核定,并按照铺张单价计算零售价格。昨日,佛山物价局还公布了一批中学小学常用教材的价格。

    物价部门表示,未经物价部门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或在教材上未注有省物价局批准文号,学生和家长有权拒绝订购。

    佛山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据最新规定,学生、教师用书以及音像等教学辅助资料零售价格,都必须在省物价局中学教材价格网上审批监管系统进行申报和备案,“发行单位与出版单位的教材和教辅资料结算价格以物价部门公布的价格计算”。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秋季教材以及相关辅助资料的零售价格表已发至各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如果发现可疑的违法行为可向物价部门反映,查实确有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按规定对其予以查处。”此次,物价部门共公布了900多种教材价格,如果市民有疑问,可到佛山物价局主页(https://www.fswjj.gov.cn)上查阅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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