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下月起实行绩效工资

  • 日期:2009-11-16 10:14
  • 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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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11月15日),顺德区政府公布《顺德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2月1日起顺德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将全部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和区属教育事业单位也将纳入该制度范畴。

  校长:最高津贴标准3500元/月

    按照《方法》规定, 顺德区义务教师在职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不高于绩效工资总量的70%确定,项目包括岗位绩效津贴、节日慰问金。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岗位绩效津贴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按岗位设置不同的标准,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

    按照规定,属于最高级别的岗位绩效津贴为高中、职校的校长,达3500元/月。

    按规定,在国家法定重大节日里,顺德区将按照春节每人3000元,教师节每人1000元,元旦、五一节、国庆节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为顺德区义务教师发放节日慰问金。

    班主任:基本津贴每月100~150元

    根据《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30%确定,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奖金的项目包括班主任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年终一次性奖金等。其中,国家原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归并为绩效工资分配中的班主任津贴,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将向班主任倾斜,暂按小学每月100元,中学(含初中、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班主任基本津贴,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增发班主任津贴。另悉,离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也将提高。

    教师工资水平将不低于公务员

    按照相关办法,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规范后的平均工资水平按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顺德区教育局副局长姜惠说,对办学业绩突出、绩效考核优秀的学校,可适当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对办学业绩差,发生重大事故,绩效考核差的学校,适当扣减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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