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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2)

  • 日期:2011-10-27 10:47
  • 来源: E度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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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依法监督力度,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收取报名费。

  2.划定区域内每所学校对应的服务片,学校应首先接收本片内学生,严格控制跨区县流动,保证本区域内每个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都能够入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

  3.加强学校招生计划的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由区县统一安排,学校不得自行组织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教学。严格按照40人班额标准制定计划,有条件的要开展小班化教学实验。

  4.落实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当年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经区县政府批准的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等。

  (三)宣传与监督

  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及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各区县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违规现象发生。要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建立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做好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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