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过多部门联动,采取主动登门拜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目前向企事业征集3万多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发布确定的见习岗位名称、数量、岗位要求等相关信息。
按照规定,河北省内生源,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且在择业期的符合见习单位职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工作;每人按专业、岗位对口原则限报2个就业见习岗位;对报名较多的岗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公开考录;对报名不够的岗位,予以适当调剂。
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的见习时间为12个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除按现行政策支付外,其余部分从当地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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