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中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 日期:2009-10-15 10:02
  • 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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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成都10月14日专电(记者叶建平、吴晓颖)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了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中小学校规范教学行为,其中包括严格作息时间,如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不超过8小时等。

    为确保四川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对中小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和睡眠时间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将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同时,还要求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对于学校作息时间,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义务教育学生不得早于8时,高中生不得早于7时30分。住校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时,高中不早于6时30分;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时,高中不晚于22时,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

    据了解,今后四川省的小学一二年级将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高中家庭作业将分别控制在每天1.5小时、2小时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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