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省东莞市教育局明确取消学校"四大项"收费

  • 日期:2009-09-12 08:55
  • 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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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学生晚自修、课外活动、高中会考等,学校均不得收费。市教育局昨日(9月10日)明确取消了学校晚自修费、学生体检费、订阅参考资料费、高中毕业会考费等收费项目。

    新规定明确,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在校参加科目辅导、晚修、补课,向学生收取费用。

    与此同时,新规定继续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体检费。另外还取消了高中毕业的会考费。学校也不能收取订阅参考资料的费用。

    住宿费等纳入保留收费项目

    新规定中,住宿费、高中阶段学生的体检费用、高中阶段择校生择校费以及中小学校服费等,纳入可保留收费项目。其中,高中阶段入学新生的体检费为25元,其他学生19元。

    新的规定中,虽然保留了学校收取“校服费”的权限,但学校校服制作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尽可能降低费用。

    午休托管以“自愿”为原则

    午休托管服务与学生军训等课外实践项目,属于学生“可选择性”交费的项目。学校收取这些费用前必须以学生自愿为原则。

    学校安排固定场所、对自愿需要在校进行集中午休和托管的小学生,可收取午休托管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有专门睡室、设专门床位的每生每天3元;在教室午休的每生每天1元。

    完成下午正常教学课程后至下午6时30分前,对自愿需要委托学校管理的小学生,可收取课后托管费每生每天1元。

    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军事训练(或校外实践活动)期间,按伙食费每人每天16元(含一日三餐、开水、凉茶),提供床铺、被等床上用品的,住宿费按每人每天12元收取。军训期间不提供床上用品的,住宿费每人每天8元。但租用交通工具、迷彩服所需费用可按实际使用金额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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