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城市职能分类

  • 日期:2009-06-2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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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地理学者孙盘寿先生的“西南三省城镇的职能类型”是我国区域性城镇职能分类研究中最早且比较深入系统的一个例子。分类的对象包括四川、贵州、云南三省22个城市和515个非农业人口 2000人以上的镇(包括部分乡村中心)。由于资料的局限性,作者没有采取一揽子分类的方法,而是采取两种分段处理。一是把22个城市和515个镇的职能类型分别处理,重点放在城市;二是在城市的职能分类中,对城市的基本类型和城市的工业类型又分别处理,然后加以综合。
     对城市部分分类的思路是先利用城市职工部门构成的资料,取其中工业、运输、科教文卫、机关团体四个部门的职工比重进行城市基本类型的划分。因为工业是所有城市的第一大部门,平均占全部职工人数的一半,工业的门类又多,因此又利用工业职工的部门构成资料,取其中冶金、煤炭、化学、机械、食品、纺织、造纸七个部门,进一步划分城市的工业职能类型。分类的定量标准主要借用纳尔逊的平均值加一个标准差。但按这个指标进行的分类发现有许多不理想的地方。
    例如,符合分类标准进入工业城市的只有个旧、东川;分入运输城市的有西昌、宜宾、内江、绵阳;分入科教文卫城市的有南充、绵阳、自贡;分入机关团体类行政职能的城市有乐山、绵阳、西昌……一共是九个城市;其余象重庆、成都、昆明、贵阳等13个城市都属于综合性城市。作者为了弥补这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对纳尔逊方法的分类结果作了大幅度的调整,只有某部门既达到平均值加一个标准差的分类标准,又在本市部门结构中居于首要地位,才被确定为城市的基本类型或工业职能类型。同时把城市各种职能在全部城市中所居地位以及在城市本身的重要性作为辅助指标,供划分职能类型时参考。
     甚至可以这样说,调整后的分类结果,包含的纳尔逊方法的成分已经不多(表6- 9)。划分镇和乡村中心的职能类型,主要的客观标准只是地(州)县驻地,代表是相应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类中心镇占了515个镇中的64.7%。根据非农业人口的规模,细分为大、中、小三个等级。至于其它城镇很难准确地划分,只能参考工矿企业分布及有关文字资料,定性地归入工商业镇、矿业镇、加工工业镇、郊区镇、区中心和乡中心等类。
西南三少城市职能分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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