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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后,户口发展趋于停滞

  • 日期:2009-06-20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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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后,北部中国以陕晋间黄河及河南洛阳一线为界,分为东西两部,东部东魏地区,据《魏书·地形志》所记,孝静帝武定年间(543—550年),在80州中有户口记录的47州,计有户2,007,966,口7,591,654,平均每州42,723户。另33州无户口记录。这些无户之州,有的位于边陲或交通不便的地区,人口较稀,如以减半计之,即平均每州有户21,361,则33州有户704,913,东魏80州计有户2,712,879。
     西魏的户口数字,《魏书·地形志》采录北魏末孝武帝永熙(532—534年)中旧簿,在西魏33州中,仅存东梁州、凉州、北华州三州所属金城(今甘肃兰州西北)等15郡19,091户,不足以反映西魏的全部户口实际。根据《晋书·地理志》记载,太康元年(280 年)相当于东魏地域的各州郡,计有户1,117,817;相当于西魏地域的各州郡,计有户271,220,后者占前者的24.3%。倘东、西魏亦按此比例推算,则西魏大统后期(543—550年)当有户659,229,东、西魏合计有户3,372,108,《通典》所记与北魏末期的户数大体相埒。
     以上表明:东、西魏时期户口的发展处于停滞状态。由于均田制的破坏,土地兼并严重,豪强地主大量隐匿人口,这是造成北魏分裂后政府控制户口减少的主要原因。东魏高欢派孙腾、高隆之“为括户大使,分行诸州,得无籍之户六十余万”,后高澄辅政时,“又大括燕、恒、云、朔、显、蔚、二夏州,高平、平凉之民,以为军士,逃隐者身及主人,三长,守令罪以大辟,没入其家。于是所获甚众”。可见中央政府与豪强地主之间争夺劳动力斗争的尖锐。除官僚豪族荫占的户口以外,还有北边军镇的“府户”;在农官管理下的“民屯户”;在国有牧场上为官府放牧的“牧户”;在官府供役的“杂户”、“伎作户”、“乐户”;以及僧尼和寺院的“僧祗户”、“佛图户”等,均不在《魏书·地形志》所记的户口数字之内。
     以上五类人户中,民屯户即占州县编户的十分之一,而僧尼魏末达二百万人,寺院的附户也“遍于州镇”。此外,魏律虽严禁“掠人、掠卖人、和卖人为奴婢”,但仍多以战俘赏赐有功的贵族官吏为奴,每次战后多有“赐生口”、“赐军实”的记载,如长孙肥即得奴婢数百口。也有罪犯籍没为奴的。官私奴婢数字仍不在少。倘将以上人户全部估算在内,则北魏盛时可能达六百万户,东、西魏时亦逾四百五十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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