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理 > 地理百科 > 正文

生物之间的关系

  • 日期:2009-09-07 08:56
  • 来源: 互联网
  • 浏览:
  • 字体:[ ]
地球上没有任何一种生物单独地生存于非生物环境中,它总是程度不同地受到周围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影响。对某一特定的生物来说,周围这些对它产生影响的生物便成为一个很重要的生态因素了。生物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有种内关系和种间关系,有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还有有利的与不利的作用,等等。归纳起来主要有下列六种形式。
     1.互助 在两个相互作用的物种或种群中,彼此均受到利益,但是它们并不须互相依赖,可以单独生存。例如,单独活动的麝香牛很容易受到狼群的攻击,但成群的麝香牛跟狼群相遇时,所有的雄牛头朝外围成一圈,把雌牛和小牛围在圈内保护起来。这是种内互助现象。非洲稀树草原上,放牧动物群与野生植食动物群(羚羊、长颈鹿、狒狒等)常混生在一起,每一种动物都为该组合提供其独特的报警系统,然而其中的每一种动物都可脱离该组合而独立生存。这是种间互助现象。昆虫和鸟类采食植物的花蜜,又传播植物的孢子和花粉则是动物与植物间的互助。
     2.互惠共生 两个不同物种的有机体密切地结合在一起,在共同的生活中互相依赖,均获得一定的利益,但是彼此不能分开而单独地生存。固氮的根瘤菌与豆科植物、白蚁与其肠内生活的鞭毛虫之间的关系都是共生现象的典型例子。
     3.共栖 两种生物生活在一起,其中一方受益,另一方并不受害也无利的关系即共栖。海洋中一些小鱼隐藏在水母或海葵的触手之间,来回游弋,穿梭自如,既能得到庇护又可从宿主获得一些残食。树木茎干上常附生一些地衣、苔藓、甚至蕨类和有花植物,这些附生植物获得立足生长的基质而对树木无害。此外,森林中居于上层的乔木因遮荫而为下层阴性植物提供了适宜的生活环境,则是通过改变环境而使一方受益的间接作用的共栖现象。
     4.竞争 对于食物、生存空间和其他条件具有相似要求的不同物种或同种的不同个体,为了生存相互间都力求抑制对方,从而给双方都带来不利影响。其结果,起初双方都受损伤,但最后是一方获胜而另一方被淘汰。竞争多发生在彼此共同需要的资源和空间有限而物种的个体密度过大的情况中。竞争可分为种内竞争和种间竞争。鸟类为占据地盘,营巢繁殖,争夺掩蔽处,争吃同一种食物以及雄性个体间为求偶而常常发生同种不同个体间的种内竞争。草原上的蚱蜢、鼠类、羊和其他野生植食动物为饲草而竞争可视为种间竞争的关系。
     5.捕食 是捕食者生物袭击并捕杀被捕食者生物的现象。捕食者因获得食物而受益,被捕食者则受到抑制或死亡。例如植食动物吃草和狮子捕食羚羊,猪笼草和茅菜捕食昆虫等。捕食作用并不总是有害的,它有点像天然的质量控制法那样,淘汰了有病的或其他方面不理想的个体,通过捕食作用还可以控制生物的个体数量,维持生物种群间和生物与环境负荷间的平衡。
     6.寄生一个物种的个体(寄生物)生活在另一物种个体(寄主)的体内或体表,并从其组织中吸取营养,但并不经常导致寄主生物的死亡。例如菟丝子或列当常寄生在其他植物体上吸取所需要的水分和营养物质。产于我国西南山地的冬虫夏草,则是子囊菌纲的真菌寄生在鳞翅目蝙蝠蛾科的虫草蝠蛾幼虫体内的现象。

    关于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意见建议 RSS订阅 TAG标签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9 - 2020 自学习网

    本站部分内容摘自网络,若您的文章不愿被本站摘录,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