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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10年广州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

  • 日期:2012-02-06 10:56
  • 来源: 家长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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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中学,华师附中、广东实验中学:

  为更好地开展我市学校体育和艺术活动,进一步抓好学校课余体育训练和学校艺术团队建设,完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培养衔接工作,为国家培养体育和艺术后备人才,今年我市部分普通高中将继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2006—2009年度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009-2012年度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部分体育设点学校可招收体育特长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指标为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4%,其他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指标为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招生学校、项目、指标和范围详见附件1。

  (二)市教育局根据特色人才培养布局和学校办学情况审核批准的艺术特色学校可招收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项目、名额和范围详见附件2。

  (三)招生学校确认本校的招生计划后,通过《201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是具有本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名资格。

  (二)体育特长生。

  1.在2007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含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

  2.在2007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获得区(县级市)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3.在初中阶段,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

  (三)艺术特长生。

  在2007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省级比赛获三等奖,市级比赛获二等奖或区(县级市)级比赛一等奖以上,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铜奖以上,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铜奖以上,其他大型国际比赛获金奖(赛事需由学校招考组与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商定)的个人或集体项目获奖者均可报名。由于全市合唱节赛事调整,2006年底广州市第十届学校合唱节证书仍给予认定。

  为解决招生政策过渡,2010年报考白云区第68中学、花都区圆玄中学、番禺区禺山高中的考生达到区级比赛二等奖以上者可报名。

  (四)考生的获奖证书(奖状)或等级证书必须与填报的特长类别、特长项目相符合。

  三、报名办法

  凡是符合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毕业学校初步确认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后,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招平台”)(网址:https://zhongkao.gzzk.cn/gzzk)中的“体艺特长生”栏目进行报名,录入考生的特长类别和特长项目,然后打印《2010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特长生报名表》),相关人员填写有关资料并签名盖章,由考生本人于5月13日前凭《特长生报名表》(复印有效)、有效的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原件(艺术集体项目证书由学校统一存档的,可提供复印件并由学校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合)和复印件自行到对口项目的招生学校报名。各毕业生学校应尊重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选择权,予以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四、资格确认和录取办法

  (一)招生学校成立由学校分管校长、教导处、体育科、艺术科等联合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接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报名,对体育、艺术特长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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