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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波还是粒子?

  • 日期:2009-08-04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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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的本性问题,早在十七世纪物理学家就开始争论不休了。按说,波和粒子两者具有本质上的区别,不致引起混淆的:波传播时能绕过障碍物而粒子却不能;两列波可以相互穿行,不会相互影响,而粒子却要互相碰撞,再者,相干波会产生干涉图象,而粒子却没有这种本领。波和粒子怎么能混淆呢?可是光不同,十七世纪,牛顿根据光的直线传播规律,光在介面上反射的性质断定光是微粒粒子,很多直观现象用这种微粒学说可以轻而易举地解决。可是与牛顿同一时代的另一位物理学家惠更斯却坚持认为,光是一种波长很短的波,他用自己的光波动理论说明了冰晶石中出现的双折射现象。但由于牛顿在科学界的威望,人们认为牛顿的观点是对的。几十年后,托马斯·杨和菲涅耳又通过实验发现了光的衍射和光的干涉现象,这是用粒子学说无论如何无法解释的,只能认为光是一种波,因而光是波的观点及光的波动理论又为人们所接受。人们都相信,光是一种波,而不是一种微粒。
     上个世纪,人们又了现的称之为“光电效应”的现象:光照射到金属表面上时能产生电子,而这种电子的逸出与否与照射光的强度无关,只与照射光的颜色(频率)有关,只有照射光的频率大于某一值时,才能产生这种“光电子”。这用光的波动理论又无法加以说明了,因为即使光的频率较小,只要光强足够强,表明光的能量很大,就应该能使光电子逸出,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只要用很弱的频率足够大的光就能产生光电子。这个问题直到1905年才被爱因斯坦加以解决,爱因斯坦引进了光量子的概念,即认为光的能量是一份一份的,每份能量与光的频率有关,称为光子,每个电子一次只能吸收一个光子。这样就很好地说明了光电效应。由此使人们认识到,光既具有波动的特性,又具有粒子的特性,它既是波又是粒子,是波动性与粒子性的统一,即具有波粒二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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