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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厌学情绪

  • 日期:2012-04-3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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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圣陶曾说过“生活即教育”如果教育没有与儿童生活密切联系,知识就难以被掌握,被消化。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教师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业务进修,提高各方面的综合素质,仅凭热情不行,还要讲究方法,要站在学生的立场上,掌握学生心理,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充分信任学生。但在实际教学中部分教师不能因材施教,从学生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相反提出过高要求,使学生感到为难,从而丧失信心,有的教师不能同学生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不懂得“亲其师,信其道”教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对学生成绩的评价仍是老一套,横挑鼻子,竖挑眼。每次考试都评比站队,极大挫伤学生的自尊心,教师不是把鼓励的重点指向学生努力程度或进步程度,而是指向学生学习能力的大小或学习成绩的高低上,所有这些做法不能不使学生产生厌学,教师认为自身出发点是好的,这就是好心办了坏事,是自身素质问题。
孩子们厌学并不是天生的,而是我们的教育方法不当导致了孩子厌学,而且,现在这个社会诱惑孩子们的东西太多,如果在学习上没有足以让孩子们产生兴趣的东西,他们就会对学习失去好奇心和欲望,甚至反感学习。针对以上几种成因,我认为教师可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转变观念,摆正位置。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必须考虑到学生的年龄和个性特征,若忽视了这一点,而采用统一的管理方式和方法,不仅不会事倍功关,而且将事与愿违,甚至还阻碍和妨害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因此,我们在教育过程中,既要全面了解小学生生理、心理的一些共同特点,又要充分认识他们个性的差异,积极扭转学生被动接受教育的局面,以摆正并突出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其次,要尊重学生,体现关爱,只有教师关心学生的人的尊严感,才能使学生通过学习而受到教育,教育的核心,就其本质来说,就在于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因此,儿童一旦懂得尊重与命令的意义之后,尊重与命令对于他们的心理便是最有力量的一种刺激,所以,我们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尊重学生,保护好他们的身心,既尊重他们的人格,又尊重他们的意见。既关心他们的学习,又关心他们的生活,让他们体会到一种来自教师的信任感、平等感,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以降低和消除一些反抗和抵触情绪的发生。尊重关心学生还必须做到平等相待,一视同仁,绝不可厚此薄彼,尤其要善于发现并调动“后进生”的积极因素,使他们放下自卑的包袱去愉快地学习,避免产生“你说啥,我不开口”的消极抵触情绪。

再次,要因材施教,培养兴趣,每一个人的心灵有它自己的形式,必须按它的形式去指导他,必须通过它这种形式而不能通过其他的形式去教育,才能使你对他花费的苦心取得成效,大量实例证明,不注意学生个性的空洞说教只能引起他们的反感和厌学,过多的禁止和监督往往会适得其反,如果方法不当就会彼此之间竖起难以跨越的“鸿沟”。在处理学生纠纷时,对于善于表达和沉默不语的学生就不可用同样的方法,应让学生陈述事端的起因,经过反思,不可听信一生,责备另一生,要耐心劝导,细心说教,公平处理,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差异,尽可能多的开展一些有益活动去启发诱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做到因人施教,使他们的身心获得健康发展的同时,发展学生思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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