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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疑幼女非亲生弃于水沟致死

  • 日期:2010-01-19 10:28
  • 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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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尹二红因怀疑一周岁的女儿乐乐不是亲生的,将其丢弃到水沟内,致使乐乐溺死。记者昨天获悉,因涉嫌故意杀人,尹二红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



  今年6月,尹二红和妻子周某带孩子来京闯荡,一家三口住在顺义南法信镇的一间出租房内。尹二红每天骑着电动三轮车外出卖菜,周某则在家看孩子。孩子越长越大,但是眉眼却不像尹二红夫妇,老家有人开玩笑问他:“是你亲生的吗?”时间长了,尹二红对此也颇为疑心。他多次质问妻子,孩子到底是谁的?周某称孩子确实是尹二红的,在遗传上孩子长得不像父母很正常。

  7月18日,尹二红跑到书店查看遗传学方面的书籍,在看到遗传血型规律时,尹二红心中一震,书中说,按照血型规律,AB型与O型的父母所生的孩子血型不可能为AB型,而尹二红为O型血,周某为AB型血,乐乐却是AB型血。

  7月21日凌晨3点,妻子周某和乐乐还在熟睡之中,尹二红像往常一样起床外出去市场批发菜,然后去早市卖菜。与平日不同的是,尹二红悄悄将乐乐抱出屋子。被抱起后,乐乐好像要醒,尹二红怕乐乐醒来哭闹,便扼住了她的脖子,然后把她放在三轮车脚踏板上。当路过顺沙路小中河桥时,尹二红停车走到桥下,将乐乐面朝下扔在水沟里。

  凌晨5点多,周某发现乐乐不见了,让邻居给尹二红打电话,尹二红回家后报警称孩子丢失。办案民警在调查时识破尹二红说谎,进一步调查时发现真相。当民警在桥下找到乐乐时,这个一岁的孩子已经溺亡多时。

  检察院认为,尹二红明知将乐乐丢弃水沟内足以造成其死亡,仍实施这种行为,说明其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而且造成了乐乐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近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尹二红提起公诉。(记者于杰 通讯员孙颖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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