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爆料_同城新鲜事_汉中论坛

  • 日期:2021-06-26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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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感谢青木川各级政府和领导做出的贡献予以表彰发表时间:2021/4/20 15:10:19

  事件发生时间:2021-04-16 事件发生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青木川镇老街 事件描述: 青木川借助天时地利人和在党和各级政府共同的努力下,打造成了我们陕西省的名片!当今应该统一思想,克服困难,抓住契机,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成果。把青木川建设发展的更好!但是事与愿违,让各级领导和社会中更多的人来关注青木川今后的发展!第一张图是2020年新冠疫情期后老百姓发展产业,创业户把养鸡场建在距青木川老街和青木川辅仁中学几十米远。臭气熏天,已经严重影响老街的居民生活和学校的教学。旅游业也增添了原生态的鸡粪味!政府缺失监管,没人监管。把上级政府的文件当成了废纸!!!我们向镇政府,景区管委会,县政府办,县委办,环保局,市长热线年下半年反映到现在,不了了之。爆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第二张照片是青木川老街下街政府安装了电动升降柱,我们老街上老百姓集体向青木川景区管委会和青木川镇政府反映电动升降柱影响老街居民的生活,遇上突发事件和老百姓有病痛能畅通吗???现在也没人监管值守!加强管理是好事,但是要考虑老街是我们国家级景区的建筑群,全是上百年的实木房子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领导对我们群众反映的很多问题,从来开会都是避重就轻,不敢面对矛盾的焦点。

  【汉中寻人】城固柳林镇一77岁老人走失,患有老年痴呆症,家人急寻!发表时间:2021/3/16 9:26:40

  3月15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收到一则寻人信息,城固县柳林镇一名77岁老人于3月14日下午3点50分左右从家里出门,至今未归。 看到消息后,华商报-二三里立即与其家属取得联系,沟通了解到,走失者名叫时天浩,男,77岁,身高156cm左右,说话有河南口音,家住城固县柳林镇崔家山街蓝天小区14C。走失时身着深蓝色呢子外套,黑色裤子,黑色皮鞋,头戴黑色鸭舌帽。 据走失老人的儿子描述,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症,平时常在下午三四点出门散步,到下午5点左右就会回家,但昨天自下午4点左右出门后一直到现在都没回家,家人非常着急。目前已报警求助,如有消息或知情者请与民警或联系人联系。 联系电话:、、 来源: 汉中二三里

  朋友聚会喝酒到凌晨,返回途中因醉酒摔倒而迁怒街边商户,继而打砸商户。3月8日,汉中市城固县的史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1月27日凌晨4点25分,城固县男子史某参加完朋友酒宴,途径柳林镇一酒店门口时,醉酒跌倒。恼羞成怒的史某爬起后踢打商户门窗,随后又拾起路边的砖块将该酒店门窗砸坏,群众报警后,柳林派出所民警将史某现场抓获。 案件调查中,史某企图以醉酒失忆为借口掩盖自己的违法行为,然而法不容情,史某不但赔偿了酒店修复门窗的费用,而且还面临行政处罚。3月8日,违法行为人史某因寻衅滋事的行为被城固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 来源: 城固网

  勉县的张某和曹某因毒品结缘,并成为情侣。为了筹集吸毒资金,二人开始贩毒,截止案发先后贩卖毒品六次,共计4.21克。勉县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二人提起公诉,近日勉县人民法院对张某、曹某作了宣判。 案情回顾 张某从事服装生意,2011年离异,后染上毒品,期间戒过毒,后又复吸。曹某原本有一份较为稳定的工作,因为交友不慎九十年代末沾染上了毒品,两次被强制戒毒,于1997年、2015年先后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毒品再犯、累犯)。刑满释放后的曹某并没有悔改而是再次沾染毒品。 因为共同的“爱好”二人相识,感情也如同越来越重的毒瘾一样变得火热并成为情侣,后同居在曹某家中。没有收入,还要支付购毒款,不堪经济重负的二人开始贩毒。二人长期从异地的某男子处购买,该男子因为觉得频繁来勉县送毒品风险太高,于是让张某帮自己贩毒给勉县的吸毒人员王某、李某、刘某。曹某负责称重和封装,张某则负责“送货”,由该男子收款。2020年6月二人先后向王某、李某贩卖毒品四次,共计4.01克。在进行最后一次交易时,被在此蹲守的民警查获,涉案毒品被依法扣押。此外,张某、曹某还在6月份先后向刘某贩卖毒品两次,共计0.2克,张某接到“生意”后,由曹某进行分装后和刘某进行交易并代收毒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第五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向多人贩卖毒品或者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检察官说法 一段感情因为毒品而产生,也因毒品而破碎。可惜、可悲、可叹!究其原因在于万恶之源的毒品,毒品是杀人不见血的刀,毒品能让最纯真、善良的人在毒瘾发作时置道德和法律不顾,也容易滋生抢劫、盗窃等犯罪问题。“好奇害死猫”,在办案中接触过无数吸毒者,他们均无例外的因为“朋友”的游说、怂恿、诱惑而心生好奇,吸上了第一口毒品,至此余生和毒品纠缠,因毒品痛苦、挣扎。大家切记一定要远离毒品。 来源: 勉县检察

  “前面的车快靠边!”5岁女童误玩剪刀戳头血流不止,他们“急了”……发表时间:2021/3/2 9:26:19

  2月28日下午17时10分,汉中交警一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徐望镇一名5岁女童误玩剪刀,不慎戳中头部,血流不止,请求帮助紧急送医。伤情就是警情!民警王颢树带领辅警杨鹏驾驶警车立即出发。17时20分,民警到达提前约定的老君转盘等待,五分钟后,民警与受伤孩童及家属汇合。“抱上孩子快上警车,我们送你去医院!”此刻,对于孩子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民警开启警灯,一路风驰电掣护送孩子就医,5公里的路程,全程仅用时7分钟,便将孩子安全送到汉中市人民医院,为其争取到宝贵的救治时间。( 汉中二三里 )

  2月24日下午,洋县市民杨女士及家人将一面书有“破案神速人民卫士”的锦旗,送到洋县公安局洋州派出所办案民警手中,感谢他们为其追回了价值2800余元的华为手机一部。 案情回顾 2月19日16时,杨女士在洋县县城某商场购物,在试衣服过程中,该杨随身携带的一部华为手机被盗。 因手机内存有1万余元的重要财务交易记录信息,杨女士焦虑万分,一时抑制不住内心的难过,失声痛哭起来。 随后在家人的提醒下,杨女士拨打了“110”报警,请求民警帮助。洋县公安局洋州派出所接警后,值班民警余磊、赵敏、杨清强等人迅速赶往案发现场,通过走访商场工作人员和查阅监控视频,发现一名中年妇女形迹可疑,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因该妇女当时戴有口罩,无法确认其身份,该案一时陷入僵局。 办案民警对案件线索重新梳理,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在经过数小时一帧一帧查看分析监控视频后,发现该妇女在进入商场时,曾与一熟人相遇并交谈。 办案民警紧盯这一情况,对那位“熟人”进行走访摸排。 经过办案民警48小时连续奋战,终于在2月22日将嫌疑人田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嫌疑人田某对盗窃杨女士华为手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们顾不上休息,第一时间与杨女士取得联系,将被盗的华为手机交至杨女士手里。拿着失而复得的手机,杨女士向办案民警竖起了大拇指,感动的说:“你们的办案效率太高了,感谢你们为我找回了手机,你们辛苦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 洋县公安微警务

  呼声与回应廊桥附近车辆乱停放,镇政府:已要求景区管理发表时间:2021/2/26 9:41:16

  近日,南郑市民向民生热线反映,梁山镇中咀村廊桥道路两边道沿下私家车乱停放,导致严重堵车,希望政府部门加强道路两边停车管理。 随后,梁山镇回复: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由于春节期间,廊桥暂时通行,附近观光人员增多,车辆停放不合理,梁山镇中咀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与廊桥项目部协商,要求廊桥工作人员安排来观光人员的车辆,合理停放,坚决不能影响汉黎路的交通。 现春节假期结束,观光人员减少,以及合理的管理,没有再出现乱停车辆,确保了汉黎路的畅通。 来源:南郑5412345民生热线

  汉中一95后男子拒服兵役被罚7.2万元,纳入失信记录发表时间:2021/2/19 8:52:53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文杰拒服兵役行政处罚的通报 刘文杰,男,南郑区胡家营建丰村人,1998年2月出生,身份证号:224****,该青年通过网上报名应征、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入伍前参加了兵役机关组织的役前训练,并签订了《依法服兵役承诺书》。2020年9月,经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事部服役。在其入伍后产生离开部队的想法,多次表示不能适应部队集体生活,采用多种手段拒服兵役。部队新训营干部、骨干反复多次做其思想工作,耐心劝导疏导,并多次向其讲清拒服兵役的法律法规和相应惩戒,试图改变其错误认识,但刘文杰仍明确表达自己不愿继续服兵役的坚决态度,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经所在部队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文杰除名处理。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为进一步严肃征兵工作纪律,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关于对全省履行兵役义务领域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拒服兵役、严重扰乱兵役工作秩序的刘文杰给予严肃处理。现决定处罚如下: 一、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在个人户籍“服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列入法定不准出境人员库,两年内不得出国(境)。 三、两年内暂停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资格,不得为刘文杰办理入学和升(复)学手续。 四、取消其义务兵优待,按照南郑区2020年义务兵优待金(每年36000元)的2倍予以罚款72000元,由胡家营镇政府执行,罚款上缴区财政(3个月内执行完毕)。 五、不得批准参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时代楷模、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优秀党员团员等评选,已经获得荣誉的予以撤销。 六、两年内不得享受政府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定正常目标或工作任务、具有专门用途的各类财政资金以及社会保障资金政策或补贴,取消已享受的政策优惠。 七、在律师、教师、医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认证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新闻工作者、导游等资格认证工作中,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八、将失信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信贷、融资、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将失信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从严审批。 九、对拒服兵役行为及惩处结果作为违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并在区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原标题:陕西一95后男子拒服兵役,被罚7.2万元,纳入失信记录) 来源: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网站

  南郑一村民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累计8万余条,被采取强制措施发表时间:2021/2/8 9:50:46

  近日,公安南郑分局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成功抓获非法向他人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陈某。 经查,南郑区湘水镇村民陈某在大河坎镇同他人合伙经营电脑公司时,为推销业务,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在网上QQ群以3分至5角不等的价格支付1000余元购买公民个人信息2万余条。 为追求利益,该陈先后将这2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在网上三次重复出售给他人,累计数量达8万余条,非法获利2000余元。“五大行动”开展后,我局网安大队加大网上巡查力度,摸排出该案线索,遂会同湘水派出所立案侦查,办案民警追踪到河北保定、山西运城、湖北十堰等地向购买人调查取证,于2021年2月1日将案件成功破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移送起诉中。 来源: 南郑公安

  广大市民朋友: 按照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关于加强当前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五堵镇陈家寨严格执行各级疫情防控规定,取消春节庙会,暂停开放、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请广大市民朋友相互转告。 疫情并未结束,抗疫仍在继续!有您的理解和大家的努力,我们一定会迎来春暖花开!牛年春节即将来临,祝您和您的家人新春快乐,和顺致祥! 五堵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来源: 城固发布

  爆料奖励:1元到30元不等,根据事件爆料的情况,由汉中在线工作人员综合评估造价后,支付爆料奖励。

  爆料规则:凡网友爆料的真实客观的帖子,均可获得汉中在线(汉中城市在线元人民币不等,或奖励城市币100到1000不等。凡爆料的事件信息不得再发布其他平台,否则将会减扣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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