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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2009年命题预测及名师指导(3)

  • 日期:2013-08-20 09:13
  • 来源: 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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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学大纲》,并考虑中学教学实际,制定以下考试内容。

  化学科试题旨在测试考生对中学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和所应具有的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试题还应注意考查考生初步运用所学化学知识,观察、分析生活、生产和社会中的各类有关化学问题的能力。

  (一)能力要求

  1.观察能力

  能够通过对实验现象、实物、模型、图形、图表以及自然界、生产和生活中的化学现象的观察,获取有关的感性知识和印象,并对这些感性知识进行初步加工和记忆的能力。

  2.实验能力

  (1)用正确的化学实验基本操作,完成规定的“学生实验”的能力。

  (2)观察、记录实验现象,处理实验数据和分析实验结果,得出相应结论的能力。

  (3)初步处理实验过程中的有关安全问题的能力。

  (4)能识别和绘制典型的实验仪器装置图的能力。

  (5)根据实验试题的要求,设计或评价简单实验方案的能力。

  3.思维能力

  (1)对中学化学应该掌握的内容能融会贯通。将知识点统摄整理,使之网络化,有序地存储,有正确复述、再现、辨认的能力。

  (2)能将化学问题分解,找出解答的关键。能运用自己存储的知识,将它们分解、迁移转换、重组,以解决问题的能力。

  (3)能将化学信息(含实际事物、实验现象、数据和各种信息、提示、暗示),按题设情境抽象归纳、逻辑地统摄成规律,并能运用此规律进行推理(收敛和发散)的创造能力。

  (4)通过分析和综合、比较和论证,对解决问题的方案进行选择和评价的能力。

  (5)将化学问题抽象成为数学问题,利用数学工具,通过计算和推理(结合化学知识)解决化学问题的能力。

  4.自学能力

  (1)敏捷地接受试题所给出的新信息的能力。

  (2)将试题所给的新信息与课内已学过的有关知识结合起来,解决问题的能力。

  (3)在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应用新信息的能力。

  这四种能力范畴,事实上是有重叠交叉的。一个试题可以测试多种能力或是一种能力中的多个层次。

  (二)考试范围及要求

  为了便于考查,将高考化学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的程度,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了解,理解(掌握),综合应用。一般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其含义分别为:

  了解:对所学化学知识有初步认识,能够正确复述、再现、辨认或直接使用。

  理解(掌握):领会所学化学知识的含义及其适用条件,能够正确判断、解释和说明有关化学现象和问题,即不仅“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

  综合应用:在理解所学各部分化学知识的本质区别与内在联系的基础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进行必要的分析、类推或计算,解释、论证一些具体化学问题。

  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包括: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常见元素的单质及其重要化合物、有机化学基础、化学实验和化学计算五个方面。

  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1.物质的组成、性质和分类

  (1)了解物质的分子、原子、离子、元素等概念的含义;初步了解原子团的定义。

  (2)理解物理变化与化学变化的区别与联系。

  (3)理解混合物和纯净物、单质和化合物、金属和非金属的概念。

  (4)了解同素异形体的概念。

  (5)理解酸、碱、盐、氧化物的概念及其相互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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