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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区教育局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园)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1-09-1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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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州区教育局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园)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专题民主生活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武威市教育局关于统筹做好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园)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校(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从严从紧从实从细从快抓好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园)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平稳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校(园)要严格落实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在属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落实对本行业的管理责任,主动衔接属地卫生健康、医疗、疾控等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学校(园)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五早”“五有”要求,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措施。师生员工要落实个人责任,主动配合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

凉州区教育局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园)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按照“学校申请、县级评估、市州统筹、省级指导”的原则,结合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各学校(园)实行“错区域、错年级、错时段”评估开学(园)。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我区开学(园)时间统一为8月31日全体教职工报到,9月1日中小学生(幼儿)报到,9月2日正式开课。各学校(园)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校(园)评估开学(园)返校条件,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不能开学(园)。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及幼儿园根据《凉州区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见附件1)、《凉州区幼儿园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见附件2),制定开学(园)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经凉州区开校(园)复学返校评估小组指导评估后,于8月24日前由各学校(园)将开学(园)报告报区教育局疫情防控办公室。

  各学校(园)要依据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来凉返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相应管控要求,从严抓好师生员工分类管理。低风险区的师生员工开学(园)前14天须返回居住地,主动向学校和社区(村委会)报备,进行健康打卡;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红码”或“黄码”的,一律由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集中隔离,进行3次核酸检测。暂停校外线下培训。境外师生未经学校同意一律不返校。

  各学校(园)要完善教学工作预案,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教学方案和突发疫情学生推迟返校线上教学应急预案,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要分类制定学习方案,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情况,坚持常规教学与非常规教学相结合,对正常返校和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制定针对性的学习方案。要加强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学习平台和电视空中课堂各自优势,支持学生运用多样化在线平台培养和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推动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确保线下教学安全和线上教学质量。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好开学(园)第一课,引导学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要加强生命健康教育,引导学生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风险,树牢“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和要求落实到每个师生员工和家庭成员。

  各学校(园)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各项措施,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要通过多种形式将属地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到每位师生员工,提醒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物品消毒。要严把校门关,对所有师生员工入校时均做好测温、核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戴口罩、安全社交距离等措施。要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要素,落实教室、宿舍、会议室、餐厅、图书馆、机房、运动场、建筑工地、垃圾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消毒、通风换气。要做好教辅人员、保安、保洁、食堂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和定期抽样核酸检测。要协同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沟通告知、宣传引导、组织动员,在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的知情、同意、自愿、陪同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做好12岁以上符合条件师生员工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学校及幼儿园不得将查验家长和家庭成员新冠疫苗接种情况作为师生返校前提条件。

  各学校(园)要坚持底线思维,全面总结疫情发生以来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修订本校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并落实相关条件保障,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协作机制,强化医教协同,加强专业指导和工作协同,做好学校(园)卫生工作,落实疫情防控任务。要加强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政策、指南、实施方案等培训,全面提升应急处置疫情能力。要把开学(园)前开展应急演练作为开学(园)的必要条件。要在属地相关部门专业指导下,学校(园)开展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应急演练。设立观察员,对应急预案、应急机制和应急准备进行全面评估,优化调整人员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后勤保障、信息发布等环节应急处置流程,确保人员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演练掌握到位。要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家校联动,做好人员物资、隔离场所等准备,一旦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及时启动预案、有效作出应对。

  为指导全区中小学校、中职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校)做好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平稳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我区开学时间统一为8月31日全体教职工报到,9月1日中小学生报到,9月2日正式开课。区上成立开校(园)复学返校评估小组,逐校评估开学返校条件,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的学校不能开学。学校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由凉州区开校(园)复学返校评估小组指导评估后,各校提前7天向区教育局报备开学时间。暂停校外线下培训。

  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凉,返凉时间和具体事宜,按照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执行;开学前14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按照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执行。

  在省外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返凉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网格员报告,并按照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测温、查码、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校。

  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开学前14天连续开展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配合学校做好开学的健康检查。特别是对于在校服务的宿管、保洁、门卫、食堂、绿化、基建等人员要追溯分析判断其个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踪,安全后方可入校。

  学校根据师生员工数量,做好消毒剂、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安全、专人管理、存放安全。在校门口就近规范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室。

  学校在开学前要组织开展开学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两案十制”专题培训,重点培训对象为学校领导、行政人员、班主任、卫生保健员、后勤从业人员、宿管、安保人员等,要做到人人掌握开学疫情防控要求,熟悉岗位职责,熟悉全流程管理措施。

  学校在开学前须组织返校报到、应急处置等疫情防控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对应急处置预案、应急机制和应急准备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疏漏,合理调整完善,确保学校一旦出现突发状况,各项措施能够及时响应、运行顺畅,实现精准防控,迅速处置。

  学校要在开学前对室内外环境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做好垃圾清理,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建筑工地、垃圾场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学校要在操场、卫生间、食堂、宿舍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配备洗手液和免洗消毒液。

  各学校积极联系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与学校密切协作的医教协同机制,强化专业指导和工作协同,做好学校卫生工作,落实疫情防控任务。

  学校要做好师生新冠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工作,根据区教育局安排组织12-17岁符合条件学生到指定医院接种点接种,按规定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法定监护人要全程陪同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学校要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报到时按规定查验师生员工的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或禁忌症证明、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温。发现“红码”或“黄码”人员,禁止入校,第一时间报告区疫情防控部门,由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后续核酸检测及分类管控等措施。

  学校实行闭环管理,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需来访人员须验码、测温、戴口罩。

  学校坚持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做好“日报告”和“零报告”,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走读生从家庭到学校往返途中全程戴口罩。完善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台账。对曾经患病的师生员工密切长期跟踪,及时掌控其健康状况。

  学校每日开展校门卫室、食堂、卫生间、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宿舍、卫生室(保健室)、体育场馆、垃圾场、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做好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工作,排查潜在风险,加强整改。做好饮水设备清洁消毒,保持学校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废弃口罩定点投放等工作。

  学校应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的消毒和通风换气。规范就餐流程,尽量集中分餐、送餐到班。做好餐(饮)具清洁消毒和餐余垃圾清理和分类。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索证索票及卫生安全管理。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验码、测温后方可入校,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进行测温。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加强宿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对有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中职学校要把学生实习实训列为疫情防控重点范围,建立健全派出学校与实习实训单位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实习实训学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实习实训台账,选派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加强安全措施防护和健康教育。

  学校合理管控人员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后勤相关人员应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其他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县区范围内未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学校,师生上课时可不戴口罩,运动时不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采用正确方法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不带病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清洁消毒人员应妥善保管、配制和使用消毒剂。

  学校应将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纳入教育内容,通过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与技能信息推送给学生和家长。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状况,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引导学生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足够的睡眠时间。低风险地区要确保学生开展足够时间的户外活动。师生员工、家长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减少风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和防护。

  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校园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师生员工在家中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并做好就医结果追踪和登记。发生在校内时,学校应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环境消毒和检测等工作。

  如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按照属地疾控机构要求做好终末消毒。学校应配合做好病例或者密切接触者的心理安抚和学业辅导工作,并做好学生隐私信息保护。师生员工病愈后,返校时要对其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各学校要建立与区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及社区的沟通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明确单位之间、部门之间、家校之间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主动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委)等有关部门进行防控,取得专业支持,形成防控合力。

  学校按照区疫情防控机构“四方责任”要求,严格落实单位责任,做到防控职责到人。健全完善防控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为防控工作责任人。多校址办学的学校(含集团化办学的学校),要指定各校区责任人和联络人,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各校要健全完善学校疫情防控督查检查机制,积极联系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疫情防控保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为指导全区幼儿园做好开园及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秋季学期开园及疫情防控工作平稳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我区幼儿园开园时间统一为8月31日全体教职工报到,9月1日幼儿报到,9月2日正式开课。区上成立开校(园)复学返校评估小组,逐园评估开园返校条件,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的幼儿园不能开园。幼儿园开园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由凉州区开校(园)复学返校评估小组指导评估后,各园提前7天向区教育局报备开园时间。

  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和幼儿暂缓返凉,返凉时间和具体事宜,按照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执行;开园前14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按照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执行。

  在省外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员工和幼儿,返凉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网格员报告,并按照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做好测温、查码、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教职员工和幼儿(含共同生活家属)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属地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不得返园。

  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及共同生活家属在开园前14天连续开展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幼儿园做好开园返园的健康检查。特别是对于在园服务的保洁、门卫、食堂、绿化、基建等人员要追溯分析判断其个人及家庭成员的行踪,安全后方可入园。

  幼儿园根据疫情形势和区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传染病预防工作,结合实际完善开园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返园安排,细化日常防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物资储备、保教活动安排等各项工作措施。继续落实和完善“两案十制”。

  幼儿园要全方位加强园区环境整治,清除园内环境卫生死角,治理园所周边环境卫生盲点。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做好垃圾分类清理。

  幼儿园要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情况时立即进行隔离使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幼儿园规模、幼儿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预案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准备充足的洗手液、消毒剂、儿童口罩、体温计等。

  幼儿园在开园前要组织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开园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两案十制”专题培训,重点培训对象为园领导、行政人员、班主任、卫生保健员、后勤从业人员、宿管、安保人员等,要做到人人掌握开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熟悉岗位职责,熟悉全流程管理措施。

  幼儿园在开园前须组织返园报到、应急处置等疫情防控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对应急处置预案、应急机制和应急准备进行评估,及时发现疏漏,合理调整完善,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得力,确保园所一旦出现突发状况,能够及时响应、迅速处置,实现精准防控。

  各园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与各级各类幼儿园密切协作的医教协同机制,强化专业指导和工作协同,做好幼儿园卫生工作,落实疫情防控任务。

  区教育局联合区卫生健康、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对辖区内幼儿园开园准备情况和疫情防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于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教职员工返岗报到和幼儿开园报到时,须查验教职员工的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或禁忌症证明,查验教职员工、幼儿家长和幼儿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发现“红码”或“黄码”人员,禁止入园,并第一时间报告区疫情防控部门,由区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后续核酸检测及分类管控等措施。

  幼儿园每日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家长应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亲属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健康检查,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幼儿园。

  要根据幼儿园班级和人员情况,合理安排各年级、班级错峰、错时入园和离园,并要求家长严格执行,防止人员聚集。园门口设置1米线隔离带并配备疏导工作人员。

  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园区。对确需进入园区的,要全程佩戴口罩,在采取测温、验码、消毒等防护措施后,准确登记其相关信息,指定其在规定区域办完事务后立即离开。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教职员工在园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

  幼儿园教师、管理、保洁、门卫、食堂、绿化、基建等人员在园服务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消毒。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并定期消毒。幼儿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途中做好防护。

  以班级为单位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的室内活动管理,避免各最小单元群体之间在活动、游戏、吃饭、午睡等环节的交叉碰面。同时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坚持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及不同场所的管理要求,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医务室、卫生间及其他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工作,定时通风换气。加强饮食饮水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消毒工作,废弃口罩定点投放。

  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加强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严格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质量,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宣传教育。教会儿童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儿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指导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须佩戴口罩。

  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实施教职员工和幼儿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就近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若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就医过程要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如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幼儿园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工作。

  幼儿园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幼儿或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病愈后,返园时要提交属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幼儿园应按照区疫情防控机构“四方责任”要求,严格落实单位责任,做到防控职责到人。健全完善防控领导小组,幼儿园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本处室防控工作责任人。开设有分园的幼儿园,每个园区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各幼儿园要建立与属地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明确单位之间、部门之间、家校之间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主动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的积极开展防控,取得专业支持,形成防控合力。

  区教育局将会同区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加强对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疫情防控保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武威市教育局关于统筹做好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研判秋季开学、开园有关情况,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正常开学(开园),我局结合全区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职尽责,落实对本行业的管理责任,主动衔接卫生健康、医疗、疾控等相关部门,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从严从紧从实从细从快抓好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平稳推进。

  区教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各教育集团、镇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园)、厂矿学校、民办教育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园)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园)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及开学返校条件的评估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利用各类渠道向家长讲解预防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知识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各学校(园)应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坚持凭证出入和来访登记等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种人员流动情况。改善学校(园)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内环境卫生。

  各学校(园)应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晨午检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人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主动协助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医务室或指定人员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情况进行监测与排查。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有效的体育锻炼时间,切实增强学生体质。

  区教育局定期对全区学校(园)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各学校(园)要坚持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建立新冠肺炎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各学校(园)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定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级本校(园)出现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在病例诊断改变(包括疑似病例转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排除、新冠肺炎病例转疑似病例、新冠肺炎病例排除)时,疫情责任报告人应及时上报有关变更信息。

  对于离开了学校(园)的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园)应与其保持联系,以便对患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

  2.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各学校(园)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进行相应调整。学校(园)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教研活动。

  3.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对学生宿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专题民主生活会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要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并保证空气流通。对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住所和活动过的场所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4.建立考勤制度。学校(园)对缺勤的学生及教职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对学校(园)及托幼机构学生和教职工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发热患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每天测量体温,询问有关症状),暂停上学或上班。

  5.调整教学方式。中小学(园)若发现个别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的同时,可对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所在班暂停集中上课,学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后,确诊非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可再行复课。若学校(园)发现多个班有学生感染,可报请凉州区教育局并经凉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全校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园)停课放假期间,学校(园)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注意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要求学生尽量少到公共场所活动。对于家庭确有困难不能离校的学生,学校(园)要给予关心并妥善做出安排。对出现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学校(园),也可根据其活动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保证学校(园)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6.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各学校(园)要事先与所在区域卫健部门协商。一旦发现有发烧、咳嗽、全身乏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患者,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联系有关医疗部门使用专用车辆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治与隔离。对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同宿舍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14天。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隔离场所要选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或区域。

  7.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导向,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需求。在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冠肺炎科学防治知识的同时,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信息,使学校(园)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透明,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正确的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心态,消除学生及教职工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

  发生疫情时,区教育局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学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措施。未发生疫情时区教育局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除做好一般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外,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全区教育系统应急预案,对全区学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根据本区疫情,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一)各学校(园)应认真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验与教训,结合本地本校(园)实际,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将工作预案报区教育局疫情防控办公室。

  (二)各学校(园)要按照卫健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园)医务室,对医务室布局、设施与条件进行调整和改善,以具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各学校(园)要对学校(园)医护人员和保健教师进行新冠肺炎防治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新冠肺炎”防治基本知识、因病缺课筛查与登记、疫情报告程序与基本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隔离与消毒相关知识等。

  (四)各学校(园)要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用于改善学校(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如体温测量计、消毒药品等),尤其是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洗手设施和改善宿舍卫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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