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频道

第一志愿才可享受指标生待遇

  • 日期:2012-01-19 11:41
  • 来源: 乐学
  • 浏览:
  • 字体:[ ]

  明年中考政策将发生变化

  我市中考报名工作会议召开,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指标生录取待遇只可在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享受,第二、三志愿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市区初中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顺序填报三个志愿,其中只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除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之间不得兼报外,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可以兼报。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外国语学校为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信息技术等级考核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与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考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向。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注意拉开三个志愿间的学校梯度,因为第二志愿录取时,至少要提高一个分数段(10分)录取。在去年的中考录取时,考生最集中的一个分数点上就有700多名考生,所以,考生填报志愿盲目攀高的录取风险非常大。在志愿填报阶段,家长和考生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考生信息认证单”核对并签字认证,不然将被视为放弃本年度中考报名资格。另外,5月3日是我市的“校园开放日”,家长和考生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到心仪的高中学校了解情况,咨询相关问题。

  另外,考生填报“考生信息卡”时联系电话一栏填写的电话一定要确保在录取期间畅通,以免耽误录取。“考生信息卡”也不能污损、折叠,以免考生信息无法被读取。

  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更改志愿。各高中学校也不得违规接受非本学校招生区域内的考生报名。

    关于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意见建议 RSS订阅 TAG标签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9 - 2020 自学习网

    本站部分内容摘自网络,若您的文章不愿被本站摘录,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