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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遭报复 初中生揣刀上课 被送派出所

  • 日期:2012-04-11 11:24
  •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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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清钱”,打篮球时遇“冤家”起纠纷,自称怕遭报复———
  早报讯(记者周长锋)就读于厦门某中学14岁的蔡明强(化名),自称打篮球时与曾“清”其钱的学生结怨,害怕被报复,于是在书包里放了一把折叠弹簧刀,不料被班主任发现,学校保卫处因此把他带到当地派出所。此事虽然已过去10天,仍让蔡明强心有余悸。学生:当时觉得没面子想跳海

  昨日,蔡明强说,他在该校就读的两年时间里,共被“清”了两次钱,其中包括手机和一些现金,“他们三四个人一起围上来,说要借用手机,看到对方这么多人,我当时心里很害怕,就把手机和钱交给他们了”。

  “5月15日,我们在篮球场打球。可有一学生说不让打。我和同学与他们起了争执,当天中午放学后就有几个人寻机报复。”蔡明强说,其中一个学生,就是曾经“清”过他的钱的人。后来,爷爷和姑姑去接他,蔡明强才“逃过一劫”。

  蔡明强称,5月18日上午,他听说这伙人下午还要来找麻烦,当时心情很紧张,回家吃饭时,看见桌上有一把折叠弹簧刀,就把它放在书包里,准备防身用。

  “没想到,当天下午上第二节课时,学校的保卫就叫我出去一下,说带我去个地方。”蔡明强说,他就这样跟保卫从学校步行到当地派出所,“我不知道老师怎么知道我书包里有刀。后来觉得被带到派出所很没面子,父亲又没有到派出所来接我,因此从派出所出来后,我就去爷爷家。当时没有找到爷爷,于是就跑到沙坡尾去跳海。”家长:学校应先通知监护人

  “一个14岁的孩子,因害怕被报复,把刀放在书包里,学校发现后却把他送到派出所。小孩的自尊心得受到多大伤害?”就此事,家长认为,学校发现学生带有管制刀具,应该及时通知监护人,让家长到学校对孩子进行教育处理,不应该把孩子送到派出所。

  “孩子被放出来后,没跟我详聊,只跟我说了句:‘老爸,我想死,你别跟着我了。’”蔡明强的父亲说,当时他得知孩子在派出所,很着急,马上赶到该学校,“后来孩子跳海,水都淹到脖子了,幸好发现及时,才把孩子拉了上来”。学校:担心学生控制不住惹事端

  “事件发生在18日上午。在早会时,就有学生反映说蔡明强带刀,在同学面前炫耀,而且刀不是一般的刀。”就此,记者来到位于厦禾路的该学校采访,该校德育处林主任称,此事与家长所说的有些出入。

  “学校听了此事后很重视,在课间操时,让班主任去查一下,一查果然有刀。这把刀是弹簧刀,属于管制刀具,学校发现后就把刀没收了。随后学校与保卫干部商议认为,还是请学校综治副校长处理。下午保卫就把学生送到派出所。”为何送到派出所呢?林主任说,这是因为学校综治副校长是当地派出所副所长。整个过程学校保卫全程陪同,学生下午3时到派出所,晚上8时才出来。

  林主任说,当时通知家长到学校后,家长却不去派出所。还说因遭“清钱”,孩子带刀是自卫,所以时间就拖到晚上8时。对于家长说孩子被“清钱”一事,林主任表示此前从来没有听家长和孩子提过。

  学生出来后,学校准备去家访,但家长不配合。到了当晚9时左右,家长打电话说孩子跳海。学校觉得事情严重,于是决定去看望孩子。晚上11时左右,学校看到孩子时,孩子已经入睡了。林主任表示,孩子受到欺侮,应该告知学校,再怎么样也不能自己带刀到学校,“万一孩子控制不住出事怎么办?学校主要还是从教育出发”。

   ■专家说法

  送派出所做法欠妥

  心理专家金一贵认为,该校直接把孩子送到派出所的做法有些欠妥,学校应该在家长的配合下说服教育孩子。孩子上学带刀这也是不允许的。学校在知道情况后,可以先和家长取得联系,和家长一起教育。孩子的本意毕竟只是自卫,他只是14岁的孩子,法律意识还比较模糊,学校把孩子直接送到派出所,从某些方面讲会伤孩子自尊。学校还是应该更注意自己的教育方式。

   ■相关链接

  我国法律把“清钱”的行为规定为抢劫行为。所以准确地说,所谓的“清钱”,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选择学生为侵害对象,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多次劫取私人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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