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规定教师有偿补课以商业贿赂论处

  • 日期:2009-07-28 09:41
  • 来源: 互联网
  • 浏览:
  • 字体:[ ]

  新华网长沙7月27日电(记者黄兴华)湖南衡阳市教育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坚决刹住中小学生寒暑假补课歪风,并明确规定教师在组织学生补课中收受好处的以商业贿赂论处。

    据了解,近年,衡阳市中小学生寒暑假补课现象屡禁不止,极大地损害了学龄少儿身心健康,加重学生家长的心理和经济负担,并且人为造成诸多安全隐患,已成为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的一大公害,市民反响十分强烈。

    衡阳市规定,各中小学一律不得自行组织或假借短期教育培训机构名义组织学生上任何培训班。已经组织的,除高三年级外,均应在通知下达后立即终止,并退还学费。违者由教育局纪委、监察室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在发动、组织学生补课中收受短训学校好处的,以商业贿赂论处,违反《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注销教师资格。

    此前的2005年,衡阳市教育局强令撤销城区4所专事补课的短期教育培训机构后,假期补课现象曾一度被压制下来。但近两年又有所抬头,且愈演愈烈。

    衡阳市还规定,已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民办短期教育培训机构,须在本月底之前到审批机关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和培训范围。凡涉及学科补课及奥数、作文培训等项目,一律撤裁。英语培训不得使用任何中小学教材,不得进校宣传发动招生,不得与学校或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生任何招生或教学上的联系。凡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短训教育机构,仍坚持一律停批。

    关于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意见建议 RSS订阅 TAG标签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9 - 2020 自学习网

    本站部分内容摘自网络,若您的文章不愿被本站摘录,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