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法院拆除5栋小产权住宅楼

  • 日期:2009-07-09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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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警的注视下,强拆作业正在进行。供图 通州法院

    随着机械臂舞动,通州“碧水蓝天小区”5栋小楼被夷为平地。前日,通州法院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据了解,一村民以种草的名义从通州区北大化村租得土地后,经层层转租,这里盖起了7栋住宅楼,并以出租的名义低价出售。

    “小区”7栋楼均属违建

    经法院查明,通州“碧水蓝天小区”7栋小楼没有取得规划许可,属于违法建筑。

    今年5月12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通州法院行政裁定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拆除坐落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北大化村非法占用的14774.35平方米(22.16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前日早晨,在通州法院主管院长史宝山的指挥下,执行办、法警大队共30余人对涉案小区挨家挨户核实情况,详细登记业主剩余物品,小心搬运清点后的财产,统一集中清理现场。

    最后,在确定房间内无人无物的情况下,机械设备将五排连体二层住宅小楼中的一栋全部拆除、四栋部分拆除。直到中午十一点,执行工作基本完毕。

    剩下的两栋违建何时拆除,法院未表态。 

    “买房人”关心安置问题

    据此前媒体报道,2007年到2008年之间,“碧水蓝天”开始发布广告,并低价租房。由于10余万就可以“买”到一间60平方米房子,租期50年,月租金约200元,楼房销售不错,小区卖出六成以上的房子,一半左右的房子已入住或正装修,约有百余户。且居住者多为中老年人。

    今年5月11日,居民们收到了开发商短信称,张家湾镇政府将以违章建筑为由对小区进行拆迁。没过几天,住在小区103号房间的售楼处人去楼空,开发商“人间蒸发”。几乎同时,镇政府在小区内贴出通告,称小区的楼房属违建,需拆除。

    在居民与开发商签订的《北京市共有住宅租赁合同》上规定了房屋的租期是50年,租金以每月的形式缴纳,但是居民们说,签订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和售楼处都是以全款收取的。“我们最关心的是安置问题。”

    据了解,法院目前正在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已对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孟春刚采取边控(即禁止出境)措施。

    在执行之前,法院派专人对业主进行法律解释,并与当地司法所和民调组织协商搭建法援平台。截至6日已有部分业主主动腾退。

    北京建委客服人员在接受媒体询问曾表示,此类无产权证、未经规划审批的房屋可划归为“小产权房”。

    ■ 新闻背景

    名义上种草转租后盖楼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03年4月,村民王希若与张家湾镇北大化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承租协议”,承租该村116亩土地,租期50年,用于种植草皮。

    2007年5月,王希若将承租的27.5亩土地转租给孟春刚,租期是46年,孟春刚在此建二层住宅小楼一栋。

    2007年11月孟春刚将承租的土地及所建房屋转租给沃尔斯堡(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租期为45年。该公司修建了五排连体二层住宅小楼55套,四层小户型住宅203套,将住宅取名“碧水蓝天”并登报出售。现已出售150套。

    “碧水蓝天小区”的上述7栋楼房没有取得规划许可,属于违法建筑。(记者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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