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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文化的历史继承性

  • 日期:2021-07-01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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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灾害始终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伴随,人们对待灾害的态度也从早期的恐惧、逃避,到上古时期的面对、习惯、共生共亡,再到中古及近代的救治、抵御、求生,最后到现代预防手段及能力的提升。不同时代、区域对灾害的记录、传统观念、记忆、习俗、社会心理等文化层面的价值,就在于其对现实所具有的启迪作用。传统灾害防御及救治系统的建立与完善,展现了防灾技术及经验传承与改进的重要性。经验及能力的提升离不开文化的支撑,传统灾害文化的发掘及研究正当其时。本期笔谈的五篇文章,探讨了灾害文化的内涵、形式、特点及范式转换的问题。周琼教授《灾害史研究的文化转向》界定了灾害文化的内涵,认为灾害史研究必须打破对固有路径的依赖及思维惯性,从文化起源及传承的防灾、减灾、避灾动因重新审视、思考灾害历史及其内涵。方修琦教授《灾害文化的历史继承性》认为历史继承性是灾害文化的特征之一,是灾害长效性影响的体现,灾害文化隶属于社会文化空间,是社会—生态弹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夏明方教授《继往开来:新时代中国灾害叙事的范式转换刍议》认为中国灾害史研究出现了内在的学术困境,应构建更具包容性的新范式即灾害的生态史叙事,人文精神是灾害叙事的本位。余新忠教授《中国传统瘟疫叙事中的灾疫文化初探》认为中国传统瘟疫叙事,有关于瘟疫自身的叙事和瘟疫应对的叙事两种,灾疫文化的关注点聚集于瘟疫的反应和应对,人类应避免恣意妄为,才能减少疫病冲击。马俊亚教授《灾荒文化视阈下的“差序格局”》认为灾害文化存在以血缘关系确定的差序格局,使整个社会缺乏动能和生机;袋状格局则体现了弱肉强食式的人际交往方式,使社会更加处于无序状态,应多面相观察才能全面地认清中国古代社会。五篇论文虽然视角不同但特色鲜明,期待能够借此开创中国灾害文化研究的新局面。

  作者简介:方修琦,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历史气候变化影响和适应。

  专题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西南少数民族灾害文化数据库建设”(17ZDA158)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大国减灾:成长中的中国灾害学(1949-2019)”(20XNL011)的阶段性成果。

  灾害文化是人类在与自然灾害共生过程中总结形成并代代相传的集体智慧、传统知识及经验总结。[1]历史继承性是灾害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它强调从时间的角度认识灾害文化,认为灾害文化的形成是一个有一定继承性的、长期的过程,因此要认识它,便有必要追溯其发展历史和发展过程。灾害文化的历史继承性凸显了以时间为坐标轴的灾害史研究对灾害文化研究的重要性。

  作为一种有“文化”的特殊的动物,人类将其人为营造的物质及社会文化空间叠加于自然空间之上,从而把其所寄居的地球改造为人类之家。“家”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生态系统,是人类在自然环境基础上营造的、被赋予文化意义且具有使用功能的空间。[2]它既适应于自然环境又适合于人类生存;既是人类实现目标的工具,又能够制约人的行为和意识。作为人类之家的地球空间同时具有自然、经济和社会文化三重属性,三种属性在地域上和结构上相互重叠、相互联系,地理学将其称之为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地理环境。不同于客观的自然空间,社会文化空间中的一切都被赋予了人的主观目的或主观感受,它们制约着人的行为和意识。自然灾害和灾害文化均为被人类赋予特定文化含义的社会现象,都隶属于人类构建的社会文化空间范畴。

  自然灾害与自然界能量、物质流通过程中某种自然力的瞬时强烈释放或时空规律的短时间失常有直接关系,然而,一种自然现象一旦被称为自然灾害,它就已不再是纯自然的了。“灾害”二字不论从其文字起源还是现代含义来看,均表达了人们对自然环境的负面服务价值的判定。人们从自身的利害出发,对客观的自然环境进行主观区分,把其中所有可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损失与资源破坏的自然现象称为自然灾害;相反,把自然环境中可为人类带来利益的部分视为自然资源;而与人类社会无直接关联的自然,既非资源亦非灾害。自然灾害是自然环境变异超过了人类的适应能力的产物,对人类而言,灾害和资源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可控制是资源,不可控制是灾害;位置得当是资源,位置不当是灾害。[3]灾害是人类之家的一部分,人类在享用地球所提供自然资源谋求发展的同时,灾害文化的历史继承性初中生物地理学习资料推荐也要面对自然灾害带来的灾难乃至毁灭性的打击。作为一种阻碍社会发展的客观存在,灾害是自然或社会生态常态化内在构造的特殊显现,各种灾害所导致的不确定性与人类社会为适应此类不确定性而努力构建的确定性秩序是人类文明的两相。[4]从一定意义上讲,人类文明就是在灾害与生存、挑战与应战的过程中创生、延续、繁荣和发展起来的,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同灾害斗争的历史。

  灾害文化是由灾害衍生出来的非物质性产物,被人们赋予了特定的社会文化意义,如对自然灾害形成的主观感受、建立的社会关系、采取的社会行为和产生的社会现象等。人为构建起来的灾害文化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既包含思维层面、也包含行为层面,每个层面从不同的角度体现灾害文化的特点及其对人类行为的约束和协调作用。第一,精神信仰层面,包括神话传说、宗教、民族文化、哲学思想、政治信仰等,它们是高于现实世界的精神现象,侧重于规范人的精神活动,对灾害文化本身及其表现形式有着潜在但深刻的影响,是灾害文化的根基。第二,社会行为规范层面,包括政治制度、等级阶层、法律法规、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它们侧重于约束人的外在行为,是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实现灾害应对的工具。第三,个人观念层面,包括审美偏好、消费观念、价值取向等,它们既受信仰潜移默化的影响,又受社会行为规范的约束,且具有群体共性,是某一地区灾害文化地方性最直观的表现。灾害文化是非物质的,但其以多样的表现形式存在,[5]既可以在有形的自然和文化地理景观(山体、湖泊等,聚落布局、建筑样式等物质实体)中得以体现,也可以通过无形的文化产物(语言、音乐、思想、精神等)和社会现象(宗教信仰、政治制度、社会秩序、风俗习惯等)来表达。

  灾害文化是人类对灾害的社会记忆。一种灾害文化一旦形成,便被纳入到人类社会文化环境的体系之中,成为社会—生态弹性(social-ecological resilience,亦可译为社会—生态韧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生态弹性是人类社会的内在属性,可以理解为人类社会忍受各种环境变化、社会、经济与政治动荡冲击的能力。灾害文化在其中的主要功能是影响人类社会对灾害的认知与承受灾害的能力、约束和协调人类社会的灾害应对行为,使人类社会能够在自然灾害面前处于相对安全状态。通过社会学习和创新增强社会—生态弹性和适应能力是人类生态系统区别于自然生态系统的根本所在。[6]从社会—生态弹性的视角来理解灾害文化,以下两个方面值得特别关注。

  一是灾害文化与社会—生态弹性之间的互动关系,特别是其中社会学习与创新的作用。灾害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也就是社会—生态弹性的发展与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与一定时期内发生的灾害事件或灾害的影响与适应过程存在密切的关联。影响灾害文化形成的因素有许多,包括自然环境与灾害特点,同期的经济和社会因素,人们过去的经验、现实的态度、个性特性以及与未来期待相联系的价值观念等,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当属在所经历的灾害遭遇中积累的直接经验。灾害文化主要建立在对直接经历的灾害认知的基础之上,灾害特别是重大灾害事件在给人类造成巨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同时,对灾区和非灾区的人们也都是极好的教育,能促进人们对已有灾害文化的反思,刺激对灾害文化的社会学习和创新,因此,每次重大灾害事件都会带来灾害学习与创新的高潮。在社会—生态弹性阈值内,人类社会能够在不进行重大结构调整的情况下仅通过频繁的应急响应来应对所发生的灾害,而每次响应都是一次学习和创新的机会,反复地学习能促进从已有灾害文化中吸取经验教训并在加以改进后应用于应对下一次灾害打击,创新更是能够带来包括灾害文化在内的前所未有的改变与推陈出新,学习和创新一旦形成社会“记忆”并得以维持,则必然会带来灾害文化的进步,从而提升人类社会对自然灾害的弹性与适应能力,使人类社会能够在更高水平上发展灾害文化并应对未来的灾害。从灾害的社会学习与创新的视角看,灾害带来适度的无序不仅不是破坏之源,在特定情况下反而是难得的建设性力量。[7]

  二是灾害文化在社会—生态弹性中的功能。灾害文化直接影响人类面对灾害的态度和应对行为。凯茨(R.W.Kates)对人类行为提出了四项假设:(1)人类做出的决策是合理的;(2)人类具有选择性;(3)选择要以知识为基础;(4)依据事先规定的标准评价信息。[8]科学的灾害文化,有助于正确决策,使人类按一定的规则结合成有序的群体,从而产生出个体行为所不具有的功能,保障人类社会有序地、因时因地制宜地应对灾害,有效地应对预期风险或现实威胁,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更为安全的空间;相反,违背科学的灾害文化,可能带来决策失误,妨碍人们及时采取正确的自然灾害应对行为,不可避免地对人类造成更大的危害。然而,受社会发展水平和人类认知能力的限制,灾害文化都有时代的局限性,虽然能在维系人与灾害的平衡中发挥作用,但并不一定是科学合理的,因为人们为减轻因灾害不确定性而产生的压力,往往倾向于调整其风险认知以使自己感到更加舒适,每个时期的灾害文化都只是人们在当时条件下所能接受的某种决定性、否认性或可能性认知。

  灾害是致灾因子、受灾对象的物理暴露和人类社会(承灾体)的脆弱性/弹性相互作用的结果。作为社会与自然的“综合”,灾害只是当自然异常影响波及社会时才会发生,而灾害的严重程度(“灾情”)既与有可能造成灾害的自然因子(致灾因子)的强度有关,又与受影响地区的经济、社会情况(承灾体的性质)有关。灾害能够直接或间接地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等灾情,并因此在人类社会各子系统中引发一系列连锁响应,不仅如此,灾害还会产生对人类社会后续发展构成深远影响的长期或后续效应。[9]作为保留在人类社会中的灾害记忆,灾害文化因自然灾害而生,但并不随灾害过程的结束而完全消失,它通过其参与构建的社会—生态弹性影响其后相当长时期内的社会发展,是灾害影响的后续效应或长效性影响的具体体现。

  从时间的视角看,灾害文化在时域上的特点与灾害是不同的。自然灾害在时间上一般表现为随机发生的短时性事件,灾害事件虽是重复发生的,但前后事件之间一般不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而人类在与自然灾害共生过程中总结形成并代代相传下来的灾害文化都要经历发展、继承与扬弃的历史过程,具有累积性、时效性和历史继承性的特点,在任何一个时期的主流灾害文化中,既包括从历史灾害文化中继承的成分,也包括对构建未来灾害文化具有重要意义的成分。

  与所有社会文化现象一样,灾害文化是在一定时期内经过逐步积累而构建起来,体现了人类社会对自然灾害形成的主观感受、建立的社会关系、采取的社会行为和产生的社会现象等方面的长期积累,因此灾害文化具有累积性。每种灾害文化形态都有其独特的特点。灾害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对某一地区或某一群体而言,任何流行的主流灾害文化均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与文化的革新,其灾害文化的内涵及表现形式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改变,其社会功能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灾害文化随时代的变迁通常并不能完全抹去曾经的历史,原有的灾害文化在丧失其先前的社会功能后,那些与新的社会文化体系不相适应的部分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在历史之中,那些有保留价值的部分,则会因被后续的文化所继承而以物质或非物质的方式继续存在下来。在被保存下来的部分,有些融入后续灾害文化乃至整个社会文化之中,更新或重塑灾害文化乃至整个社会文化环境,并被内化为人类社会弹性的组成部分,继续影响人类社会承受灾害的能力、约束和协调人类社会的灾害应对行为;有些则成为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于其地区或群体的文化记忆库之中,还可能作为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被开发利用。灾害文化的传承发展演化历史及灾害文化遗产均是灾害史研究的重要主题。[10]

  灾害文化的历史继承性强调从时间变化中理解灾害文化。它认为以物质(如自然和文化地理景观)或非物质(语言、音乐、思想、精神,宗教信仰、政治制度、社会秩序、风俗习惯等)的方式存在于现代灾害文化中的某些特征,与已经消失的“历史灾害文化”之间具有“发生”上的关系,这种关系体现了灾害的长效性影响,而这种关系如果不经阐发是不一定能够被认识的。认识灾害文化的历史继承性,就是从发生学上对灾害文化的形成加以阐释,即在重建灾害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演化历史的基础上,追溯特定历史时期的灾害经历及灾害文化,寻找灾害文化特征形成的历史基因,阐释其如何通过参与构建的社会—生态弹性影响后续社会发展。以历史继承性为视角的灾害文化研究,建立在对灾害文化历史认识的基础之上,但不必要追求重建灾害文化历史的完整面貌与连续的演变过程,也不一定要将为现代提供历史镜鉴作为研究目的,而是将其作为认识现代灾害文化特征的一种视角和手段。对现代灾害文化进行历史建构的重点是,识别现代灾害文化中的历史灾害文化成分,辨识那些对现代灾害文化具有关键意义的历史灾害事件及灾害文化特征,追溯形成这些历史灾害文化特征所经历的灾害及其社会学习和创新过程。

  灾害文化的历史继承性意味着灾害文化的形成是一个有一定继承性的、长期的过程。受自然灾害和社会发展历史区域差异的影响,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条件不同、所经历的历史灾害事件各异,使得灾害文化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每个区域有不同于其他区域的灾害及对灾害的社会学习与创新经历,从而形成不同的灾害文化,而且某种灾害文化特征一旦建立起来,地理就倾向于自我延续下去并影响后续的发展轨迹,也就是说灾害文化的发展是具有“路径依赖性”的。对于一个连续发展的灾害文化而言,其中必然存在有别于其他灾害文化的特有历史灾害文化基因。如果具有相同历史灾害文化起源的各灾害文化呈现不同的灾害文化演化轨迹,则可能是因为各灾害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加入了新的灾害文化因素或发生了文化突变或替代。在文化融合日趋强烈的现代社会,应该充分重视灾害文化的历史继承性问题,任何新文化的引入和输出都需要尽可能地与已有文化传统充分融合,盲目照搬外来文化可能造成水土不服乃至文化冲突。

  灾害文化的历史继承性为认识现代灾害文化提供了发生学的视角。现代灾害文化有其独特的历史基因,不同地区现代灾害文化的某些差异可能源自于各自灾害文化历史的差异,要认识现代灾害文化特征,有必要追溯其发展历史和发展过程,只有了解过去,才能更好地知道现在。正如我国自然地理学方向古地理的奠基人周廷儒先生在说明现代自然地理环境与古地理环境关系时所阐述的:现代地理环境的形成是一个有一定继承性的、长期的过程,现代地理环境的每一个特征,都与特定的环境演变历史相联系,因此要认识它,便有必要追溯发展历史和发展过程。[11]每种灾害文化都存在若干独特的文化特征,这些特征从表面上可能是彼此独立的,但如果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对其演化轨迹加以考察,则可能发现不同文化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发生发展的脉络。

  2020年,面对不期而遇的新冠病毒大流行,中国以在全国范围内成功控制病毒传播的阶段性成果交出了与某些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年大流行完全不同的答卷,为理解灾害文化的历史继承性及路径依赖提供了现实的样本。中国的成功,除了社会制度的优势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强有力的领导外,还有集体主义这一植根于全体中国人民的深层次的文化因素。中国有着连续的文化传统,集体主义源自于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在与旱涝等自然灾害抗争中所形成的独特灾害文化。中华文明是建立在农业基础上的文明,中国古代农业生产首先需要面对的是北方地区温带季风气候条件下有限的热量条件和降水年际变化大的问题,为利用有限的热量资源,农业生产必须安排在容易发生洪水泛滥的降水季节,且需要能够适应非旱即涝的异常气候。中国农业的发展以治水为前提,[12]治水首先要防洪,需要因时因地制宜地进行防堵、疏导、聚水。但防洪的同时也要抗旱,就像都江堰那样既减灾又兴利。中国古代治水使洪荒的土地变成可以定居和耕种的生产和生活空间,这实际上是一项争夺生产季节和改天换地的活动,不是靠上帝的慈悲,而是依靠人性的伟大,需要“求能治水者”,需要统一管理和协调一致的行动。相比之下,任何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个人的价值只有融入共同的行动中才能得到体现,东方文化中包括集体主义在内的许多特点均可溯源到治水这项伟大的适应性活动中。[13]与西方社会主张一切价值以个人为中心、强调个人自由与个人利益的个人主义相反,集体主义强调个体之间相互依存,主张个人从属于社会,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民族和国家利益。[14]

  面对个人与集体的冲突,集体主义以集体利益为重,把家庭、集体和国家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更注重整体的协调性,更加强调个人对社会的义务。在疫情来临这样的重大危机下,14 亿中国人民选择了团结在一起,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岗位分工,都自觉投入到抗击疫情这场人民战争中,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大到武汉这样的大城市,小到每个与疫情存在某种潜在关联的个人,都能自觉、坦然地接受在西方人看来“严重侵犯了人权”的封城或隔离行为,用自身的局部牺牲换取全国抗疫的胜利。

  总之,灾害文化是人类在与自然灾害共生过程中总结形成并代代相传的集体智慧、传统知识及经验总结。历史继承性是灾害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理解灾害文化地域性的重要途径。从灾害文化的历史继承性出发,挖掘和凝练具有地方特色的灾害文化,可兼顾当地居民的地方认同,并服务于当代防灾减灾事业。

  [1]刘梦颖:《灾害民俗学的新路径:灾害文化的遗产化研究》,《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

  [3]参见方修琦等:《中国历史气候变化的社会经济影响》,科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1-273页。

  [4]参见夏明方:《文明的“双向”:灾害与历史的缠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394页。

  [5]卜风贤:《中国农业灾害史研究的基本问题及学术旨向》,《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0年第3期。

  [9]方修琦等:《1939年海河流域洪涝灾害影响—应的传递过程及其效应》,《灾害学》,2018年第1期。

  [10]卜风贤:《中国农业灾害史研究的基本问题及学术旨向》,《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0年第3期。

  [13]方修琦、牟神州:《中国古代人与自然环境关系思想透视》,《人文地理》,2005年第4期。

  [14]王立松、徐美天、李欣竹、董子祎:《新冠病毒疫情媒体报道中的中西文化差异》,《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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