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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须知:儿童弱视治疗关键期在3-6岁

  • 日期:2012-11-26 12:01
  • 来源: 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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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6日是我国第16个“爱眼日”,此次爱眼日主题为“关爱低视力患者,提高康复质量”。

  据了解,儿童低视力在我市并不多见,但儿童弱视则呈逐年多发之势,已成为孩子探索五彩斑斓未知世界的一大阻碍。记者就儿童弱视问题采访了深圳市儿童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钟晖。

  多种原因引起儿童弱视

  据钟晖介绍,引起儿童弱视的原因或是远视、近视、散光、斜视;或是在视觉功能尚未发育完全的婴幼儿期,发生上睑下垂、角膜混浊、白内障等屈光间质混浊或不适当的遮盖一只眼,致使该眼失去或减少了光刺激而引起视觉细胞发育障碍;还有另一种原因是眼部外伤未能治愈所致的视力损害。

  弱视治疗越早越好

  钟晖表示,治疗儿童弱视应在矫正屈光不正的基础上加强弱视眼的训练。首先要散瞳验光,既验光也检查眼底情况,然后配眼镜,再进行遮盖疗法,即把相对好的眼睛遮起来,锻炼弱视眼的视物能力。此外,在戴眼镜和遮盖的基础上还要增加一些特殊的训练来加快眼睛视力恢复的速度。钟晖提醒家长:“弱视是不会自愈的,对弱视的治疗越早越好。因为从视觉发育来讲,儿童12岁以前是视觉发育的可塑期,3~6岁是儿童弱视治疗的关键期,12岁以后再治疗弱视,视力恢复的机会便很小了。孩子一旦被确诊为弱视,家长应马上为孩子配眼镜,并坚持每天戴,绝不能时戴时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散瞳验光,如眼镜不合适要立即更换。”

  留意孩子举动有助发现病情

  “很多家长认为弱视就是近视。”钟晖说:“其实在临床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的弱视是远视和散光,所以家长不要想当然,而应在日常生活中留意孩子的一举一动,如果孩子有喜欢侧头、贴近、眯眼视物、看东西时眼位不对、畏光等现象,家长应及早带孩子到医院眼科检查、确诊,以便得到及时诊治。”

  (深圳商报记者 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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