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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风向:2008广州各区小升初政策变化

  • 日期:2012-07-31 09:49
  • 来源: 中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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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秋季招生,广州各区相继酝酿或出台小学入学以及小学升初中的招生方案。最大的变革则是部分区域取消或减少了“小升初”的推荐生名额,大有逐年减少推荐生规模之势。其中荔湾区推荐生规模减半,天河区则全面取消推荐生。

  【荔湾区】

  小升初推荐生规模减半

  荔湾区今年最大变化是“小升初”推荐生规模减少。以往,推荐指标平均占各校的10%左右,今年则减少到5%左右。荔湾区中学分成南北两片,原则上省一级中学才能够招收小学推荐生。其中北片以推荐之后电脑派位,南片由于民办学校较多,采取免试直升对口入学。

  入小学租户需提前两年落户

  小学入学则维持相对稳定的招生政策。凡200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同时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

  二手房、租住户、祖辈房产等按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归入地段生:

  租住户

  该住房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其他独立房产,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租赁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6年级,且从入户该户籍地址算起到2008年8月31日止在该户籍地址居住满两年。

  二手房

  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的,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6年级,且从入户该户籍地址算起到2008年8月31日止在该户籍地址居住满两年的,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的。

  祖辈房产或属祖辈租赁房管局、单位房的租住户

  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住在祖辈房产或租赁房的,此居住地是其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独立房产或居住地。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6年级,且从入户该户籍地址算起到2008年8月31日止在该户籍地址居住满两年,能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及与祖辈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

  不符以上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集体户

  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荔湾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由区教育局安排学位。

  拆迁户

  无论是否具有荔湾区户籍,都是向实际居住地申请统筹安排。

  报名时间

  5月10日~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是荔湾区办理入学登记的时间,请于规定时间内先到户籍对应地段的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黄埔区】

  小升初两中学合并招生

  今年黄埔区最大的变化是其中黄船中学以及84中学合并,以一个学校的名义招生。

  【白云区】

  入小学地段生密集可调整

  白云区教育局近日下发方案,各街、镇可根据本地区各小学地段的生源状况,对于个别地段生源过于集中学校,可制定相应政策,规定新住户、集体户、租住户、拆迁户等住户必须在当地居住一定年限后才能按地段入学,不够规定年限的由居住地的街、镇教育事务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到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

  【天河区】

  小升初全面取消推荐生

  记者从天河区教育局了解到,今年该区取消推荐生,全部实行对口小学免试升入对口中学,并保留了部分体艺特长生。而部分符合条件的跨地段、跨区升学的学生采取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入小学5月12日是个坎

  在2008年5月12日前购房并入户、入住天河的一手房业主子女,入读所属地段对口小学可享受地段生待遇;已购房但在5月13日至8月31日入户、入住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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