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时代尝禁果我在师生恋中成了堕落天使(10)

  • 日期:2011-12-19 10:09
  • 来源: 父母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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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直接去了体育教研室,他在。我请他出来,说有事请教。那是他对我说过分手之后我第一次见他。他很吃惊,不过还是出来了。从他的表情里,我甚至看到了厌恶。我距离他很近站着,我问他:“你很讨厌我,很看不起我,是吗?”他瞪着我不说话。我接着说:“我把你的房子点着了,你现在赶快去救火,不然,别的老师的房子也会着火。你如果敢报警,说是我干的,我就把你和我的关系说出来,我可以告你诱奸女学生。”说完这些话,我转身就走。我不想看他的表情。我已经这么做了,不计较后果如何,什么后果我都愿意承担,什么后果都不会比被他欺骗和抛弃要好一些。

  我直接回到家,给我父母打电话,说我有事和他们谈。我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在父母眼中,我是一个很规矩、不爱说话、喜欢自己想事情的孩子,突然这么严肃地叫他们回家,都觉得不正常。

  中午,他们回来了。我说,从此我不上学了,因为我成了一名纵火犯,我把体育老师的宿舍点着了,因为我恨他,恨不能烧死他。我妈顿时慌了,问我谁知道这件事。我说我已经通知他回家救火了。我妈着急得哭起来,说老师要报案,我就会被抓去坐牢。我咬牙切齿地告诉我妈“他不敢”。

  从那天开始,我父母轮流审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咬紧了牙什么也不告诉他们。我只说我恨这个人,因为他毁了我的一生。别的,什么也不说。我是我们家的灾难,而这个灾难是他一手造成的。这样僵持了一个多星期,我父母决定让我退学,送我到北京的外婆家。

  我离开咸阳是在放火之后的第三个星期,没有人来找我,说明他确实没敢报警。

  在北京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好讲了。我插班、复读,发愤读书。

  我想去学法律,我觉得法律很有意思。在还不懂什么法律知识的时候,我已经懂得运用法律之外的手段来保护自己了。而且,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两个男人对我做的一切都是不能构成犯罪的,因为没有强奸发生、没有犯罪事实的认定、也没有原告,我不可能去告他们,我丢不起那个人,而且,我能告他们什么呢?我只能运用我心里的法律来给他们定罪,运用我自己的方式来报仇。

  1999年,我回咸阳参加高考,没见到这个人。据说,着火之后不久,他就调回西安了。没有人把着火的事情和我退学联系起来。那场火至今还是一个谜。

  握着手腕上的镯子,向云靠在沙发靠背上。深陷在柔软之中,整个人仿佛都变小了。她不再说话,面无表情地对着我。

  向云真年轻。她说了那么多充满沧桑感的话,面容却仍然带着青春气息,尽管那青春历程多少有些残酷的味道。她让我想起当我自己还是中学生的时候,偶然听到最好的朋友告诉我,她爱上了英俊的语文老师。她让我看她每天的日记。在语文课上,我捧着一个浅粉红色的本子,对照神采飞扬的老师,看她的暗恋。可是,在我们的少女时代,那也不过就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而已。10年的岁月,让向云和我们的观念完全不同。

  “你看过琼瑶写的小说〈窗外〉吗?也是一个师生恋的故事,不过,结果比你告诉我的这个故事要美好一些。女孩子自己明白了,爱上小河是因为没有见过大海,当年让她欲罢不能的老师最后也免不了成为一个猥琐的老男人,当然这也很凄凉。”就是这个故事,在18年以前,曾经让我们这些小初中生悄悄地掉眼泪,也给今天的小初中生留下了嘲笑我们肤浅和少见多怪的话柄。

  不知道是因为听到琼瑶这个名字还是因为我概括的小说内容,向云撇着嘴笑了一下:“看过。当我和体育老师在一起的时候,知道这本书是写男老师和女学生的爱情,我就找来看了。不过,看完了我就觉得挺没劲的。爱一个人,忍着不说,把自己弄得跟林黛玉似的,就差吐血这一个情节,是不是太古典了?我认为没有必要。爱他,你就大声告诉他,怎么了?不光我这么认为,我的同学们也这么说。她们比我更糟糕,根本就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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