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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东城区小学升初中特长生申请条件

  • 日期:2013-10-0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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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艺术、科技特长生条件

  (一)认定所获奖项时间

  2008年1月至2009年5月

  (二)认定等级标准

  1、参加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艺术、科技传统项目比赛获区级一等奖或前三名(集体项目骨干队员)

  2、参加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比赛获一、二等奖或前六名

  3、参加国家或文化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国家级一、二等奖或前六名

  (三)认定参赛范围

  1、艺术类

  ⑴区、市、全国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集体、个人项目比赛及展演活动。

  ⑵区、市、全国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集体、个人项目比赛及展示活动。

  2、科技类

  ⑴区、市、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小论文、小发明)

  ⑵区、市、全国金鹏科技论坛、DI头脑创新思维竞赛、天文观测竞赛(论文、摄影、观测)、智能控制(单片机)、未来工程师竞赛。

  ⑶区科技英语创意大赛,电子技术竞赛,计算机锦标赛、机器人竞赛、无线电测向比赛,航空、航天模型比赛,航海模型比赛,车辆模型比赛。

  3、其它类

  以上项目相对应的少年宫、科技馆、少年之家小组组员;各小学艺术骨干团学生凭单位证明,也可到传统项目校报名参加测试。

  二.体育特长生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能长期坚持课余训练。

  2、专项体育成绩优秀,在区级正式比赛中取得个人第一名,在市级正式比赛中取得个人前三名(如为集体项目,则必须是主力队员)。

  3、因伤、病等原因,近期没能参加正式比赛而身体素质较为突出,具有培养前途的体育人才,需根据项目特长,经学校测试合格,并上报区教委有关部门确认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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