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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小升初:老三区对口方案略有调整

  • 日期:2011-11-17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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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9月,浙江省宁波市老三区有近万名小学毕业生将升入初中。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教育局分别公布了小升初的招生政策。和2010年相比,三区的对口方案略有调整,如江东外国语实验小学有第一届毕业生,对口学校为春晓中学。

  如择校,将失去重点高中定向保送资格

  校校对口方案继续坚持“中学小学基本校校对口,相对就近;对口中小学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区内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各中学不得另行组织文化课测试或提前招生。

  但是,如果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若自愿放弃升入对口中学的权利,而选择升入非对口学校,以后想转回对口中学,则该生不再视作服务区学生。对选择升入非对口公办学校的学生,将通过行政、经济等手段加以调控,这些学生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一级重点高中定向保送资格。

  各小学不得自行将小学毕业生材料交给家长或其他个人,一经发现,要追究小学校长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不承认该生在区内所择初中的学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毕业生将宏观调拨

  对已在城区小学借读的毕业生原则上与就读小学其他毕业生一起升入相应的对口初中。如果相应的初中学额较满,这些借读生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到邻近的其他中学就读。

  在区内小学毕业的借读生若要求回原籍地中学就读,要填写申请表,并附上该生在原籍地的户籍证明和原籍地的服务区初中同意接收证明。

  在本区小学毕业的借读生若要求回原籍地(指三区以外)服务区中学就读且符合材料要求的,由区教育局统一把该生材料寄回原籍地的服务区初中,并在该生的《义务教育登记卡》上注明“同意回××初中”。

  另外,区内小学毕业生若选择了市直属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需符合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原对口公办初中应予以支持。

  升入对口中学后的小学毕业生,若举家跨区搬迁(凭房产证、户口簿),经家长申请,并根据有关中学学额许可情况给予办理正常转学手续,有关学校应予以办理。

  对口中学应接收有三区常住户口而在外地小学借读回城的本校服务区范围内的毕业生,接收符合条件的三区内跨区的小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毕业生。鉴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等实际情况,区教育局将在招生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毕业生进行宏观调拨,有学额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纳统一安排的学生。

  按分数均衡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

  2011年,海曙、江东和江北区三区都严肃了招生纪律。

  明确规定:在尚未接收对口小学的毕业生材料前,各校不得提前发录取通知书;各校应按小学毕业考试成绩的各分数段均衡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各校不得接收无材料的小学毕业生或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各校不得擅自扩班,不得擅自突破班额,原则上每班学额上限为45人,特殊情况超过班额的应经区教育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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