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揭强售教辅材料乱象:地方教育部门成主体(2)

  • 日期:2011-10-22 09:55
  • 来源: 班主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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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漳州市正兴学校老师:

  那个是肯定不好的,大部分老师说都是不好的。

  福建省漳州市正兴学校老师2:

  不好也要订,因为是新华书店的。

  福建省漳州市正兴学校老师3:

  配套练习就这一套,全市都是一样的。

  解说:

  教育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在2001年就曾联合发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学生征订或随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但是在这些学校,有关部门的规定显然成了摆设。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具体向学生搭配销售哪些材料也不是学校就能定的。

  安徽省滁州市第四中学老师2:

  教育局发到我们学校来的,就要必须在这个教育局发下来的目录里面选,目录以外的不给订。

  解说:

  学校给了记者两份中学教辅用书目录,上面共列有72种教辅材料,而且他们都印有“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和“推荐使用”字样。只有这个目录中的材料才能通过征订渠道进入学校。

  记者:

  给学校的这个目录单子,它也应该有一个标准,有一个范围限制吧?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我不是讲了嘛,就是要经过省教育厅审查通过。

  记者:

  就是要通过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过?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对。

  解说:

  据滁州市教育局介绍,这个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就是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的下设机构。但记者又注意到另外一个现象,这个委员会推荐使用的教辅都是由一个单位编写的,就是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记者:

  现在通过这个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是不是都是省教科院编写的东西?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人:

  对,是我们组织编写的。

  记者:

  审过的都是我们省教科院编的?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人:

  几乎应该是。

  解说:

  这些材料由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编写,再由安徽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而这两个部门都是省教育厅的下属单位,编审两家是兄弟部门。那么其它单位编写的材料能否通过这个审定委员会的审定呢?

  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营销部负责人:

  只有它(省教科院)能送审,其它的(教材审定委员会)不会审。

  记者:

  其它的单位不能拿书去送审?

  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营销部负责人:

  对,他不接待。

  记者:

  必须要有省教科院来组织编写的书能去送审?

  安徽新华教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营销部负责人:

  对。

  解说:

  正常情况下教辅类图书的出版发行并不需要经过教育部门的审查。但安徽省教育厅在2007年发布了春季中小学学生作业目录。规定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一律不得进校入班。也就是说,所有的教辅材料必须是经他审查和推荐才能用。而经过教育厅审查通过的作业目录里共有298种教辅材料,全部是由它下属的省教科院一家编写的。

  记者:

  下面学校无论怎么选,无论选哪一本,选的其实都是咱们省教科院编的书,是吧?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人:

  应该是这样的,对。所以现在大家不是都有意见嘛。

  解说:

  看来规定审查程序并发布推荐目录就是为征订自己的教辅开绿灯。其实为了杜绝这种以推荐为由搭售教辅的行为,在2009年4月30日教育部等7部委就联合发文,严禁印发教辅材料推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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