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示考生,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可以从是否满足以下“四项要求”来判断:一是高校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二是招生计划经国家核定、下达并经省级招办公布、按规定程序执行,三是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录取批次和相应高校的分数要求,四是高校录取必须通过考生所在的省级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册,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录取的依据。为便于考生了解、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各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都提供了专门的查询途径和方式。
教育部要求地方各级招办和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舆情和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的招生诈骗案件,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及时将各类诈骗伎俩和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教育部近期将陆续派出高校招生督查组分赴有关省市检查录取工作。 (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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