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原副市长俞永谷受贿案调查

  • 日期:2009-08-18 10:17
  • 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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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绍兴原副市长俞永谷受贿案表明:必须在官员和企业家之间筑起一道“防腐墙”,规范和监督官员服务企业的行为

俞永谷在法庭上受审

    6月12日,浙江省绍兴市原副市长、绍兴文理学院原党委书记俞永谷因受贿414万余元,被金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一审宣判后,俞永谷没有上诉。8月15日,记者获悉,俞永谷上个月已被押至杭州某监狱服刑改造。 

  一 甘做房地产老板的“高级打工仔”

     在法院最终认定俞永谷收受三名行贿者共414万余元人民币的财物中,浙江金昌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某“贡献最大”,仅现金就达178万元,外加一套半卖半送的别墅。潘某在俞永谷身上的投资与回报印证了俞永谷信奉的教条:投入越大,得到的收入就越丰厚。 

    2000年,绍兴市政府决定开发绍兴经济开发区一块面积达数百亩的土地。消息一出,各路老板纷至沓来。金昌公司董事长潘某就是其中之一,他看中了这片地块,想搞房地产开发。时任绍兴市副市长兼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俞永谷虽然没有绝对的拍板权,但却是绝佳的“操盘手”。很自然,潘某找到了他。 

    没想到,俞副市长一点架子都没有,爽快地答应了。“为企业服务是我的职责,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俞永谷的一番表态让潘某感动不已。 

    帮助潘某拿地,俞永谷着实费了番脑筋。按照绍兴市政府的规定,土地出让要公开招投标,如果这样,是不容易内部操作的。于是,俞永谷决定采用所谓的“邀标”方式,实质是以协议出让的形式进行。同时,在最高报价为53万元一亩的情况下,俞永谷等人协议以47万元一亩出让给金昌公司。后经评估,这一出让当时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219万余元(案发后,金昌公司补交了这笔款)。 

    在俞永谷等人的鼎力相助下,潘某将这一地块建成绍兴首个超大规模的高档商品房小区———“森海豪庭”。 

    据潘某供述,俞永谷在“森海豪庭”项目上主要是帮了他四个方面的忙:一是经俞永谷操办,他以超低价顺利取得了土地,使其房价利润空间很大;二是该项目土地实行分批分块审批,这样不但缓解了开发商的资金压力,节省了开发成本,还实现了滚动开发,让开发商用小成本做成了大生意;三是在周边配套上,市政府在该项目的西面建了森林公园,这个设想也是俞永谷为了“森海豪庭”的环境考虑提出来的,并且是经过他的努力才获得市政府批准的;四是俞永谷在项目规划设计时就提出来把项目边上的两座小山也围到小区里面来,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小区的绿化率,而且方便居民锻炼,有助于提升小区档次。 

    俞永谷心甘情愿地为潘某“打工”,深谙“潜规则”的潘某当然不会亏待他。平时的礼品、礼物送多了,到后来觉得都没什么东西可送了,就干脆直接送现金。2001年春节前,潘某准备了50万元的现金,用纸袋装好,来到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俞永谷的办公室,一番寒暄以后,潘某直奔主题,拿出钱来表明谢意。俞永谷起先不肯收,说这是他应该做的。“这也是你应该得的,你放心,我的为人你还不知道?!”也许是源自相互间的“信任”与默契,俞永谷最后收下了潘某的这一袋沉甸甸的“回报”。 

    与支付给俞永谷的“薪水”相比,潘某得到的更多,不仅赚了大钱,而且原本名气不算大的金昌公司也凭借“森海豪庭”项目,跃升为绍兴房地产的龙头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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