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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称3至5年杜绝择校乱收费 家长表示怀疑(2)

  • 日期:2014-12-09 10:17
  • 来源: 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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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由于家长成为这个灰色链条上的弱势群体,使治理择校痼疾缺失了来自社会的监督。北京一位姓肖的学生家长认为,对于择校和其他乱收费,学生家长只能被迫接受,谁也不愿得罪老师和学校,从而影响孩子的升学和未来。还有家长反映,即使学校设立了“家长委员会”,也起不到监督作用。“学校肯收自己的孩子就不错了,有哪位家长敢在择校费这个问题上跟学校较真呢?”

教育部在指导意见中要求,要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坚决切断收取择校生与获得利益的联系,已经指出了择校乱收费难治的根本。

熊丙奇说,近年来择校费链条为什么不断膨胀,关键是没有解决好权利制衡的关系。“希望全国人大加强对教育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投入方面的监督,促进教育均衡,狠下心来,抽丝剥茧,真正切断择校背后的利益链条。”

 

落实措施打折扣 岂能“老子问责儿子”

教育部此次指导意见针对择校提出10项措施,包括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等,并要求制订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有专家认为,10项措施招招切中时弊,抓住了择校问题的要害。此外,10项措施符合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实行均衡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向,切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的工作实际,给人们描绘了教育公平的美好愿景。

记者采访到的教育专家普遍认为,目前治理择校问题的路径已经很明确,关键是贯彻落实要不打折、不走样,要坚持执行到位,落实不到位要严厉问责。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家对基层利益群体能否不折不扣落实措施尚心存疑虑。熊丙奇举例说,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明确要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但一些地方义务教育投入不足问题依然客观存在。

“关键是现有的问责机制仍不健全。”熊丙奇说,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问责下级,让同级政府问责教育主管部门,等于“老子问责儿子”,结果可想而知。“因此,强化人大的监督问责,完善社会评价体系,是解决当前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择校问题的重要手段。”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民族中学副校长宋文新认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是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的关键。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能否如期治理、消除择校乱收费问题,实现教育均衡,是对政府教育理念、政策执行力和依法治教能力的考验。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说,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使纲要确定的改革目标落到实处,必须解决教育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无法监管的问题,必须坚持严格的教育行政问责制,真正做到谁违法谁承担责任,谁违规必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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