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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转学退学”回避教育问题

  • 日期:2013-05-18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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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分,但是不得开除学生或者责令其转学、退学”,这是《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中一条规定。其中,不得责令学生转学、退学是新规定。就是这条从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角度出发制订的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争议。家长:如何管理“问题学生”需明确规定

  山东网瘾康复基地是一家专门接收网瘾青少年,并帮助其戒除网瘾的民办教育机构。这里有不少因为染上网瘾而无法自拔的初中学生,其中一部分就是来自于省内各地。

  采访中,一部分家长对记者坦言,给孩子转学实属无奈之举。“班主任老师经常叫家长去学校做工作,如果不能把孩子从网瘾里揪出来,就只能选择转学,”这些家长说,“有的学校连校长都亲自出马,我们实在没有办法。”

  面对这样的“问题学生”,这部分家长表示,转学不能让孩子把心思重新放在学习上,而且转学也不容易,“听说孩子有网瘾或者在学校表现不好,新学校又会让孩子转学。”得知我省拟立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会因违反学校管理制度而被责令转学、退学,这部分家长表示欢迎和支持。

  但是,也有不少家长表示,几乎每个学校都会有个别“问题学生”,这些学生不仅影响到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有的甚至还拉帮结伙专门欺负别的同学。“对这样的‘问题学生’,单纯的学校管理制度已经对他们不起作用了;学校即便规定可以记过处分,这个处分将来又不记入个人档案,对这些孩子又有什么约束力呢?”这部分家长建议,如果不能转学、退学,对这部分学生又该怎么管理,条例对此应该有一个明确规定。

  学校:不转走“问题学生”可能影响生源

  在采访中,有的学校管理者表示,他们在日常教学管理中确实遇到过个别“不讨同学和老师喜欢”的学生,这些学生违规违纪,严重影响其他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学校不会开除这样的学生,因为国家法律有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能开除,”一位学校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但有时部分学生的行为实在太出格了,引起了家长们的强烈反映,‘问题学生’的家长自己就会联系学校,把孩子转走了。”

  也有的学校管理者告诉记者,因为自己的学校不是所谓的“热门学校”,学校在招生时就要想办法尽量留住学区内所有孩子;但如果学校出现一两个“问题学生”,又无法通过转学等方式让其离校,学区内的居民大都会有所耳闻,这会让招生就更加困难,“毕竟谁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接触‘问题学生’。”

  专家:不能用“转学、退学”回避问题

  “对于我省拟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既不能开除也不能责令其转学、退学,我是非常赞成的。”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法水认为,没有刑事犯罪的“问题学生”,本质上不是坏孩子。学校不经过努力就将让这部分学生转学,对孩子心理打击会非常大。“首先,转学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这部分学生以后有可能自暴自弃;其次,转到新的学校后,其他学生会不会用‘有色眼镜’看这些‘问题孩子’?这也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张法水说,让学生转学或者退学,这是回避问题的解决方法,不排除有的孩子就此被“转”到社会上去,最终还是会出现社会问题。

  负责起草《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的省人大法工委副处长王忠泉表示,我省之所以增加“不得责令学生转学、退学”的新规定,是从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角度考虑的。

  王忠泉认为,假如学生确实因违规违纪等严重不良行为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只能将他们送“专门学校”就读,但不能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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