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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学生只能选择转学吗?

  • 日期:2012-04-15 19:04
  •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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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特教学校性侵案件发生后,媒体把目光转向了台湾教师淘汰机制。

台民间团体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每当学生成为受害者时,校长及行政人员会记过免职,对孩子的身心伤害却是一辈子,而那些劣师仍可当家教或前往其他学校任教,工作权依旧存在,多数受害家长则选择转学、转班,另觅适合子女的求学环境。因此,问题并没有解决:“真正该离开的是这些不适任教师,不过,最后往往是家长、学生失望地默默离开。”

依照台湾相关法律,为避免学校发生“校园性侵事件”,若知情而隐匿不报,可依照2010年9月6日与2010年9月16日修正发布的“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成绩考核办法”与“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校长成绩考核办法”,对当事领导和教师记大过。

根据台教育部门的统计,一年仅淘汰不适任教师平均42人。因此,不难发现落实劣师的退场机制,仍旧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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