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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北京6类中考生可获招生加分录取

  • 日期:2011-12-07 09:27
  • 来源: 学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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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中招加分政策已于日前正式出台,6类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中考生可获5至20分的加分鼓励。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的。

  其中,获市级三好生称号的考生和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获得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1分的鼓励;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可获得加1分的照顾。

  对烈士子女,本市将按招生考试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对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本市将按招生考试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对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干警子女,中考将按招生考试成绩加10分给予照顾;对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子女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中考将按招生考试成绩加10分给予照顾。此外,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说,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不再享受优先录取的照顾。

  考生提出加分申请后,各区县和学校将认真审查加分证明材料,严格审批手续。凡享受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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