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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今年中考 两次志愿这么填

  • 日期:2011-11-12 10:30
  • 来源: 学习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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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晚报讯:为做好2010年长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长春市招生部门公布了今年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政策。据悉,长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6月27日-6月29日进行。

  普通高中实行

  两次报志愿两次录取


  考生志愿分为普通高中、“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类学校),今年长春市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和具体要求另外通知),普通高中实行两次填报志愿两次录取。

  普通高中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5月25日-5月29日,共设八个志愿栏。具体填报办法是,高中志愿第一栏填报师大附中等25所学校的推荐生志愿;高中志愿第二栏填报师大附中等11所学校的统招志愿;高中志愿第三栏填报师大附中等8所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高中志愿第四栏填报师大附中等10所学校的自费志愿;高中志愿第五栏填报符合长春市希望高中(双特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志愿;高中志愿第六至第八栏填报长春市一中等13所学校的统招志愿。

  普通高中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7月14日-7月17日,共设八个志愿栏。考生在长春市九中等8所学校的统招志愿、自费志愿;长春市一中等13所学校自费志愿;师大附中等11所学校的国际交流班(分部)自费志愿中任意选报。具体填报办法是,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和意愿,从第一志愿至第八志愿任意填报,既可统招志愿在前,也可自费志愿在前,填几个志愿由考生自己决定,录取时按志愿顺序录取。

  报普通高中

  可兼报“高职”


  特长生必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加试,加试合格名单网上公示。双阳区的考生只允许报考东北师大附属中学、省实验中学、长春市十一高中、长春市实验中学和本区高中。现已在民办学校就读无长春市户口的外地考生可直接报考本校高中部,不能报考长春市区其它学校。往届毕业生只可以报考一般高中。理、化、生实验操作不及格者不能报考普通高中。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类学校)。

  报“高职”可报

  两所学校志愿


  “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类学校)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14日-7月17日。招收5年制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含“3+2”高职班)志愿栏,可报2所学校志愿,本批次不调剂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栏,可报3所学校志愿。以上每所院校均可填报4个专业。

  对于报考师范类院校的考生志愿,按《2010年吉林省师范分院招生规定》的通知填报,并填写在相应栏内的第一志愿。报考体育、艺术类的考生志愿,必须填在相应栏内的第一志愿。

  ●关注中考 奖励和照顾政策

  革命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高职”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1、省级优秀学生加3分录取。

  2、为保证和加强中学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学习日、俄语种的考生降低5分录取。

  3、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4、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5、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人民警察荣记二等功以上子女,持有效证明材料,报考省首批重点学校自费志愿降低5分录取,报考普通高中自费志愿降15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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