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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公办小学就近划学区 招生无重点班

  • 日期:2012-04-03 08:58
  • 来源: 中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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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从教育行政部门获悉,今年哈尔滨市公办小学实行相对就近划学区招生,小学实行6周岁入学,今年招收200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7月22日至24日。

  没有“重点班”一说

  哈市王先生的孩子是新阳路小学片区的孩子,最近正忙着打听学校是否有“重点班”一说。据新阳路小学校长肖洪照介绍,目前,哈市小学分班全部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就是在避免出现大班额的情况下,先将孩子按照男女生比例均衡分好,再分配好教师组合,然后全市统一于8月26日公布新生分班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8月28日由家长代表现场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而学生和教师均确定后不允许调换。学生和教师分班的所有过程都是透明的,没有办法造假,所以小学新生分班没有“重点班”一说。

  择校只能上民办

  目前,哈市共有小学1768所,今年有择校需求的家长只能将孩子送进民办校。据了解,哈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今年公办小学实行相对就近划学区招生,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孩子可到民办学校就读。小学体育、艺术基点校不跨学区招生。而今年又是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公助校全部停招的第一年,为了排除“假户口”、“关系生”、“条子生”等干扰,哈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与公安、房产、监察等相关部门配合,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公平。

  进城人员子女须申请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拟到哈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向暂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学申请。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

  同时,哈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统筹安置集体户、拆迁户适龄子女相对就近入学。拆迁(棚改)户适龄子女跨学区入学的,要出具临时居住证明、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借读时,须准备以下材料:1、居民户口簿原件。2、暂居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暂住证。3、务工证明(下列三种务工证明之一即可:用人单位出具的招(聘)用工合同;从事个体商业活动的,出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执照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由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4、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外出就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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