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推进我院应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规范化,根据《中华共和国國家通用性语言文字法》,融合我院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
一、大学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方案
(一)校内主动应用普通话,使普通话变成校园内用语。
1.课堂教学中应该始终坚持应用普通话,使普通话变成课堂教学用语。
2.各种各样聚会上的讲话务必应用普通话,使普通话变成大会用语。
3.大学各种文娱活动和校园广播务必应用普通话,使普通话变成宣传策划广播节目用语。
4.校内的各种各样沟通交流、与人沟通主题活动务必主动应用普通话,使普通话变成校园内与人沟通用语。
5.老师要学习培训和把握語言专业知识,提升語言基础训练,务必超过《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的普通话级别规范。
6.学员能说较为规范的普通话,朋友之间、师生关系、与宾客中间沟通交流,应用基本礼貌用语。
7.语言文字工作中领导组、教务部定期维护和点评老师学生校园内用语。
(二)校园内用字要标准,严禁应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宣传语、指示方向、荣誉证书、奖旗等各种各样标识牌等,不可以应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字,用字要标准。
2.宣传牌、宣传手册、标识牌等,不可以应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字,用字要标准。
3.大学举行的各种各样大会和文娱活动的会标、宣传语和通告等,用字务必标准。
4.文书、板报、教学设计、考卷等用字要标准。
5.老师板书设计、批作业、撰写评价语等用字务必标准。
6.学员能了解并恰当撰写所教的规范汉字。
二、大学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规章制度
(一)大学用语用字规范化监督检查,采用平常监督检查和集中化查验紧密结合的方法。
(二)语言文字工作中领导组、教务部承担老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教导处、政教处承担学员标准用语用字状况的监督检查。
(三)每科小组长和各教导主任对其所承担班级、教研组和班集体用语用字状况承担监督检查义务。
(四)大学语言文字工作中领导组除平常提升对各单位用语用字状况的监督检查外,每学期机构一或2次对校园内用语用字状况的集中化查验,也可依据必须,机构专项整治或抽样检查。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觉的难题要立即明确提出改善建议和对策。
三、大学语言文字学习培训宣传策划规章制度
(一)以语文课主导、别的各科辅助,在课堂教学上贯彻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课堂教学,在各学科教学全过程中渗入语言文字规范化文化教育。
(二)对学员开展必需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等文化教育,并对学员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基础训练。
(三)校内有标准语言文字的墙牌、宣传语或提示语。
(四)大学、班级和班集体均设定语言文字规范化观察员。
(五)根据团组织活动、主题班会、升旗仪式、校园网站等各种各样的渠道全力宣传策划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专业知识、实际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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