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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区小升初2021跨区生、返穗生学位申请公告!明确招生细则将于4月30日发布

  • 日期:2021-07-23 21:52
  •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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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搞好我区教育服务工作中,现将我区有关审理2021年海珠区户口的外区、异地应届生中小学大学毕业生,香港澳门住户随迁子女小升初学位申请的相关事宜通告以下:

  (二)拟在海珠区申请中学学位的拥有香港澳门住户暂住证的香港澳门住户随迁子女。条件请对比《2021年海珠区基础教育招生工作中实施办法》,该实施方案将于4月30日向社会发展发布,可自主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海珠区教育部门栏目或关心“海教新声代”微信公众平台查看。此次仅审理非海珠区中小学大学毕业生申请,海珠区中小学大学毕业生须根据入读中小学申请。

广州首区小升初2021跨区生、返穗生学位申请公告!明确招生细则将于4月30日发布

  1.户口本详细地址页、户首页、爸爸妈妈和学生自己页(属集体户的需给予盖上公司公章的详细地址页、爸爸妈妈和学生自己页)。

  3.学生监护人的合理合法平稳居所原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农村宅基地证实、集资房证实或动迁合同书、房产租赁合同书及房产租赁备案备案申请等。

  4.学籍原材料:“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来的“学籍基本资料”表,有广州市学籍的学生还需给予“广州市教育综合智能管理系统”中导出来的“学生信息内容”表。

  2.非广州市内入读中小学的学生仅需给予“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来的“学籍基本资料”表;有广州市学籍的学生还需给予“广州市教育综合智能管理系统”中导出来的“学生信息内容”表;在港澳入读中小学的学生给予可证明中小学入读历经的别的原材料(如学生证等)。

  3.申请人到海珠区的合理合法平稳居所原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房产租赁合同书及房产租赁备案备案申请等。

  (二)经审批符合条件者,我来局派发《受理回执》,申请人于6月24日中午16:00时后按“回执表”提醒自主网上查看学位分配結果。

  温馨提醒:学位分配結果与审理申请的顺序不相干。为防止工作人员集聚,父母不用提前排长队,只需在要求時间内取号。为防止等待的时间太长,在早上领号時间完毕后抵达的父母,需等中午领号時间取号后申请办理,请父母科学安排時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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