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中小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 日期:2012-03-31 17:34
  • 来源: 未知
  • 浏览:
  • 字体:[ ]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精神,推动我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市教育局在新学期开学前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各中、小学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据了解,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由体育(与健康)课、体育活动课、大课间活动、早操、体育竞赛等组成,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活动内容。具体要求是:
  1、体育(与健康)课,此课是学生必修课,各级各类中小学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课时。体育教学要注重增强体质和发展运动技能兼顾,认真完成学习水平目标和学习领域目标,不得随意删改体育教学内容。小学1至2年级每周4节,小学3至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高中每周2节,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
  2、体育活动课,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正常教学时间段内,下午两节课必须安排学生不少于一课时的集体体育活动课,并将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要结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和体育项目普及等活动,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班级体育活动。积极探索适应学生特点的活动方式和内容,鼓励学校开展体育创新项目和特色项目活动,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做到“校校有特色、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校园群体活动格局;
  3、大课间活动,各级各类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推行阳光体育活动课的决定》,必须坚持每天上午两节课后安排25至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上好眼保健操、广播操,积极推动武术操、健美操、太极拳、耐力跑、跳绳等项目的开展,丰富大课间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4、早操,寄宿制学校必须坚持学生出早操制度,并做到教师带队,师生共同活动与锻炼;
   5、体育竞赛活动,学校每年要召开春、秋季运动会,改革运动会形式,实现学生全员参与。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校园群体活动,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激励和带动作用,为学生展示自我搭建平台。

    关于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意见建议 RSS订阅 TAG标签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9 - 2020 自学习网

    本站部分内容摘自网络,若您的文章不愿被本站摘录,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