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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护栏太低 学生睡觉摔残

  • 日期:2012-04-16 12:36
  •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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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从学校宿舍二层床上摔下,变成一个人7级残废,是谁的错?家长认为床护栏太低,校方则称是学生自己睡觉姿势不对导致。前日,河源市中级法院终审宣判该起案件。法院认为学校床沿存在明显的不安全因素,应负主要责任,判决赔偿学生56000元。

  据悉,15岁的小俊是河源龙川某中学初中学生,2003年6月一晚,小俊在睡觉时突然从二层的床上摔下来,当即昏迷过去,在送经医院抢救过来后,小俊却因视力神经受到严重损伤,成了一个7级残疾人。

  好好的一个孩子却成了残废,小俊的家人伤心不已,事后又得知小均所睡的二层床护栏只有0.052米,便认为是护栏太低才导致小俊摔伤,要求学校承担责任;校方则认为小俊自己睡觉不安稳才摔下,不肯赔偿,双方争执不下,小俊家人遂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因治疗和残疾所引起的各项费用。

  此案经龙川县法院、河源中院审理均认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小俊属未成年人,为学校的寄宿生,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床铺,床护栏高度仅0.052米,具有明显的不安全因素,导致小俊从床上摔落在地,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同时,小俊作为具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意识到睡觉时,未按照常规睡姿休息,可能会出现不测而缺乏安全意识,导致自身从床上跌致受伤,也自负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小俊因残疾引起各项费用8万多元,由学校赔偿56000元,其余由小俊自己承担。(记者李朝涛通讯员殷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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