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的特点,高二历史中国古代思想文化

  • 日期:2019-10-10 11:24
  •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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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下三个特点,我们可以对宋明理学有一个大致的认识和把握。

 

(1)宋明理学是哲学化的儒学
 
与先秦汉唐儒学不同,宋明理学的突出特点之一是其哲学。
 
作为一种思想流派,儒学在哲学形而上学层面上存在着严重的先天缺陷。孔子创立儒学时,只是一些伦理原则和教条。由于孔子本人很少说“天与天”,如何从哲学本体论的角度论证儒家思想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已成为儒学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了确立儒学的形而上学,宋代新儒家一方面借鉴了佛道在哲学本体论上的成就,另一方面又从《周易》等传统儒学中寻找可以用来建构哲学形而上学的因素。孟子和中庸,被称为五经之首,具有最玄学的性质。利用这些外国和传统的文明成果,在消化和吸收这些成就的同时,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具有特色的儒家形而上学的本体论概念,并给出了系统的哲学论证,如周敦义的"吴纪"、邵勇的"太极太极"、张载的"泰旭"、二成和朱子的"天利"、王安石和二苏的"道"、陆香山和王阳明的"心心"等。新儒家对传统儒学进行了改造,道德信条理论体系最终成为以哲学形而上学为基础的哲学理论体系。就这一点而言,它体现了宋朝士人所创造的哲学智慧。
 
(2)宋明理学是以伦理道德为哲学核心的儒学。
 
从儒学自身发展的角度看,宋明理学作为一种哲学思潮或一种儒家运动,都强调对汉唐儒学的正义与理性的研究。理学所强调的理性本质上是儒家的伦理道德理论,包括儒家所倡导的伦理道德和“某某”、“某某”原则。在此,宋明新儒学表现出了放弃汉唐时代的欲望,直接面对儒家元典,恢复了圣人之道的动力,相当的"文艺复兴时期"风味。
 
但宋明理学家强调义的原则,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就内容而言,与汉朝儒学相比,宋明理学对理学的正义并不在政治哲学上,而是在伦理与道德上。与先秦儒家元法典相比,宋明理学中的伦理与道德的论述更注重哲学的表达。在儒家伦理道德理论上,宋明理学家提出了一系列逻辑层面上的哲学范畴和理论结构。无论它是新儒学哲学的各种本体论,人类本质的理论是道德的基础,理性与欲望的培养理论与欲望的“或有意的欲望”,“案例对象”或“案例思维”的认识论,程贤的境界理论成为神圣的,功能理论是统一的和水平的,都以伦理和道德为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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