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切忌“心罚”

  • 日期:2011-09-08 09:03
  • 来源: 考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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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对于“健康”这一概念的理解,存在着片面性和表面性。认为没有躯体上的疾病,即是健康。而健康应该是指人的个体身体、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处于良好状态。同样人们对“体罚”的认识也仅理解为对躯体的伤害。一般学校领导只对所发现的对学生躯体的损害,给予极大的关注。而对个别老师对学生“心理”上的伤害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会去处分哪一位实际是使用“心罚”的教师。

    其实,“心罚”在某种意义上说远远超过对学生躯体上的伤害。人们常说:“外伤是能医治的,而心灵上的创伤是难以愈合的。”教育实践和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例足以证明,如有某个学生与同桌同学发生争执,为出气,就把同桌同学的课本撕坏了。事后课本被撕的那位学生向老师告状。老师听后十分气愤,于是,信口开河地训斥撕书的学生:“你这样做是道德败坏,是流氓行为……。”撕书的学生听了班主任老师的训斥,不但不知自己错在哪儿,反而还感到很委屈,觉得老师偏听偏信,而且对自己已完全失去信任,最后就破罐破摔,偷偷地把其他同学的书也撕了。学校有关部门调查此事经过时,撕书的学生说:“老师说我流氓,我就流氓吧!”由此可见,这位班主任处理问题的轻率,严重伤害了这位学生的自尊心,使这位学生感到前途渺茫,失去了进步的信心,反而把这位学生推到了班集体的对立面去了。相反地,有经验的班主任对待犯了错误的学生,从不高声训斥,而是循循善诱,耐心地帮助学生自己认识错误,端正思想态度,进而改正错误。

    总之,学生们有很强的自尊心,若轻易地伤害了他们,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学生可以怕你,但并不尊敬你、信任你,当着面一套,背着面又一套,那就是我们教育上的失败,班主任工作的悲哀了。每位教育工作者都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心罚”常常会在学生心灵上留下深刻的痛苦伤痕,使他丧失前进的勇气和热情,甚至会形成可怕的变态心理,而葬送掉一些未来的人才,严格来说,这是一种潜在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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