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9〕362号
各市州、县(市、区)发改委(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标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效劳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湖南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效劳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方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7〕668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9〕4号)等文件肉体,处理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支持各地推进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工作,标准收费行为,分离我省实践,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收费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导向,有条件的地域财政应加大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效劳;确不具备条件的地域可依据校内课后效劳性质,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恰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目前暂定全省城市、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能够向自愿参与校内课后效劳并签署课后效劳协议的学生家长恰当收取课后效劳费。详细收费规范由各市州发改、教育行政部门依照质价相符、非营利准绳,根据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的详细内容,分离本地实践,制定试行规范,试行两个学期,到期后根据本钱监审或本钱调查状况制定正式规范,并树立动态调整机制。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收费准绳上以一学期为固定期。
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必需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准绳,中小学展开校内课后效劳工作,要事前充沛征求家长意见,每学期初需主意向家长告知展开校内课后效劳的效劳时间、效劳方式、效劳内容、平安措施、收省事项、费用开支等工作计划,并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收费。严禁学校以课后效劳名义乱收费。
要充沛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应用学校在管理、人员、资源、场地(如校园书店、图书阅览室、活动室、体育馆等)等方面的优势展开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工作,不时进步效劳程度。时间布置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完毕时间准绳上不晚于18:00,详细时间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践状况肯定。详细效劳内容主要包括:布置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以及展开体育、艺术、科普、文娱游戏、拓展锻炼、观看儿童适合影片、社团及兴味小组活动等。倡导对个别学习艰难的学生、贫穷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协助。
展开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收取的效劳费,必需专项用于校内课后效劳工作方面的开支,详细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计划为准。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费的收支状况。
发改部门要立足当地实践合理制定收费规范,催促学校做好收费前的政策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标准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行为,指导学校详细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工作,协助处理实践艰难。学校应树立健全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效劳制度,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进步收费规范、扩展收费范围,并盲目承受社会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