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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让学生登报道歉老师是“以暴易暴”

  • 日期:2012-04-15 18:43
  •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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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给梁老师一个“检讨错误,以观后效”的窗口期呢?没有!直接就是解聘,其处理方式,明显的更加简单粗暴。

日前,在大连一所小学,因为学生小楠与同学说话间骂了邻班一位梁姓老师,被梁老师要求道歉。虽然父母委曲求全,提出在全校师生面前公开道歉,仍未获同意,只好按照梁老师的意思,花260元在报纸上登了一封公开道歉信。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该老师被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解除劳动合同。

梁老师的做法显然欠妥。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有容人之量被视为美德。《三国演义》中,张飞下巴郡后活捉老将严颜,令其投降,严颜宁死不屈,破口大骂,张飞不以为忤,反亲解其缚,纳头跪拜,终于感化严颜。其后,不费张弓支箭,赶在孔明之前杀到成都,皆严颜之功。作为成年人的老师,仅仅因为一个小孩子的一句无心之语,就不依不饶,着实有些小题大做。

学生小楠的做法也是不对的。尊师重教,同样是中国的传统美德。程门立雪,千古传颂。对于自己的老师,即便不能发自内心的尊敬,也不该在背后说老师的坏话。

对犯了错的小学生,进行适当的批评惩戒,无可厚非。但是,一定要闹到登报道歉,满城风雨,就有些“量刑过重”,会伤害到小孩子的自尊。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对老师而言,育人比教书更重要。而不使孩子心灵受伤,当然是育人工作的应有之义。

梁老师的教育方法,套用一个现成的词汇,叫“简单粗暴”。老师的“简单粗暴”从何而来呢?上级教育部门的处理方法暴露了源头。

看新闻我们知道,梁老师要学生登报道歉之前,实际上是给了学生两个星期的道歉“窗口期”的。只是因为学生害怕家长知道以后批评自己才错过了期限。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有没有给梁老师一个“检讨错误,以观后效”的窗口期呢?没有!直接就是解聘,其处理方式,明显的更加简单粗暴。

当然,原因不难猜测,因为媒体曝光了,事情闹大了,那就只有快刀斩乱麻,一开了之了。现实中,类似的事例实在不在少数。比如,有的老师因为体罚学生而被解聘。体罚固然不对,是不是就严重到该解聘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对于体罚学生的老师,有没有给人家改过的机会?让学生登报道歉,固然因为媒体报道而显得“影响恶劣”,但说到侮辱学生,似乎牵强,品行不良,更是看不出来。

这样的处理方式,既不能以理服人,更在无形中向老师们传递了一种不良的暗示:教育工作就是这样没有道理可讲的简单粗暴。

这不过是在“以暴易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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