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保养残疾学员的合法权利,确保残疾学员具有同样接纳普通高中环节文化教育的机遇,为残疾考生给予有效便捷,市教委近日公布了《有关听力及言语障碍考生参与二零二一年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考試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相关注意事项的通告》。
通告确立,凡拥有《我国残疾人证》或北京残疾人委员会制发的《北京通·残疾人服务项目一卡通》(下列通称“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残疾考生或听力言语多种残疾考生参与中学学业水平考试考試时,并不参与英语听说无纸化考试,听闻一部分按100分记入英语成绩。
因各类缘故存有言语障碍且无残疾人证的考生,持各个区残联特定的言语残疾评定医院门诊办理的言语障碍证实,报区考試单位审批准许后可参与英语听说无纸化考试中“听后挑选”和“听后纪录”题目的考試,并按具体做答给分,除此之外涉及到英语口语一部分考试成绩计0分。
听力及言语障碍考生应在当次英语听说机临考30天向区考試单位明确提出免考或参与听力一部分考試的申请办理。具体措施按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网要求实行。
各种院校均应按照规定录用合乎录用标准的听力及言语残疾学员,岗位类院校对听力或言语有特别要求的技术专业录用时依照规范的体检流程实行。
市教委规定,各个区要十分重视残疾等独特学员参与英语听说无纸化考试相关工作中,搞好政策宣传。要积极主动与各个区残联单位沟通交流,密切配合,为考生搞好服务项目,保证考试招生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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